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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舊皆用韻,或偶句尾字相協,或全首每句末字皆協,其相協的韻腳,稱為「韻」。
2.作者翻檢的韻書,一般指平水韻。
3.的風韻。唐.白居易〈繼之尚書自余病來寄遺非一又蒙覽醉吟先生傳題以美之今以此篇用伸酬謝〉:「交情鄭重金相似,韻清鏘玉不如。」
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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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誦歌借以表達心志。所賦的通常取材於《經》,而且多半斷章取義,未必是的本義。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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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文學流派。北宋末,呂本中作江西社宗派圖,自黃庭堅以下,列陳師道、潘大臨等二十五人,以為法嗣。因黃庭堅為江西人,影響最大,故稱為江西派。風奇崛,崇尚瘦硬風格,講求字字有來處,造句調聲,都依成法。
詞歌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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韻文的總稱。《儒林外史》第三回:「童生詞歌賦都會,求大老爺出題面試。」《紅樓夢》第四○回:「無論詞歌賦、成語俗語,比上一句,都要協韻,錯了的罰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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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小雅中南陔、白華、華黍、由庚、崇丘、由儀等六篇,俱有義無辭,後人以為古者鄉飲酒燕禮皆用以配他,以笙奏之,一歌一吹,故稱為「笙」。
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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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的一種型體。相對於近體而言。每句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等,句數無限制,用韻無定則,不拘平仄對偶。簡稱為「古」。
韓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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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文出眾。唐.趙璘《因話錄》卷三:「韓文公與孟東野友善,韓公文至高,孟長于五言,時號『孟韓筆』。」
雜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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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每句字數不一,長短相間的古體。最短僅一字,長者可高達九、十字以上,通常以三、四、五、七字為多。
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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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歌謠或可配樂歌唱的。參見「樂府」條。
朋酒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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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吟作對、飲酒取樂的朋友。《永樂大典戲文三種.小孫屠.第二出》:「且開懷,共朋酒侶歡宴。」也作「朋酒友」、「酒朋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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