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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俊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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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西元651~697)唐萬年雍州人(今陝西省長安縣)。武后時為御史中丞,治告密之事,性情凶暴殘忍。後以謀反伏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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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如周代有來章,唐代有來俊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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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出眾。如:「俊傑」、「俊彥」、「青年才俊」。
容貌秀美。如:「俊俏」、「俊美」、「長得俊」、「英俊瀟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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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君王底下的官員。如:「臣子」、「大臣」、「君臣」。
像臣子般的服從。如:「臣服」。
出爾反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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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明.李清《三垣筆記.卷上.崇禎》:「彼以計傾我,我亦以計傾彼,相當耳。出爾反爾,先賢格言,曾見周興、來俊臣輩終為牖下老乎?」
請君入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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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武后命酷吏來俊臣審問周興,來俊臣遂因與周興對食之際,假意向周興請教刑求之道,周提出「請君入甕,再以炭火烤之」的方法。後來俊臣遂以此法懲治周興。見《新唐書.卷二○九.酷吏傳.來俊臣傳》。後喻以其人之法,還治其人之身。《聊齋志異.卷十.席方平》:「即燒東壁之床,請君入甕。」也作「請公入甕」、「請兄入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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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鐐銬、枷等刑具。《漢書.卷六六.公孫賀傳》:「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辭,斜谷之木不足為我械。」《新唐書.卷二○九.酷吏傳.來俊臣傳》:「凡囚至,先布械于前示囚,莫不震懼,皆自誣服。」
法外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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踰越法律規定行使酷刑。《幼學瓊林.卷二.身體類》:「來俊臣注醋於囚鼻,法外行凶。」
支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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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情的本末原委、詳細情形。《新唐書.卷二○九.酷吏傳.來俊臣傳》:「俊臣與其屬朱南山、萬國俊作羅織經一篇,具為支脈綱由,咸有首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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