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庫查詢時間:312.493 ms
共 5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排序方式:
關鍵字 |
搜尋次數 |
關聯性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受胎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婦女或雌性動物體內受精,稱為「受胎」。也稱為「受孕」。
|
受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收得、納入。如:「接受」、「受人之託」、「受之有愧」。
被、遭遇。如:「受寒」、「受挫」、「受害」、「受苦受難」。
容忍、忍耐。如:「忍受」、「承受」、「受不了」。
適合,表示好的意思。如:「受用無窮」。
|
胎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人或其他哺乳動物母體內的幼體。如:「懷胎」、「胚胎」、「胎兒」。
衣服、被褥等的夾襯物。如:「被胎」、「棉花胎」。
輪胎的簡稱。如:「車胎」、「備胎」。
事物的根源。如:「禍胎」。
器物的粗胚。如:「泥胎」、「銅胎」。
量詞。用於計算生育次數的單位。如:「頭胎」、「第二胎」。
|
受孕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婦女或雌性動物體內受精。《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三:「當初受孕之時,夢中四句言語說:『求來子,終沒耳;添你丁,減你齒!』」也稱為「受胎」。
|
婚生子女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由婚姻關係受胎所生的子女。根據《民法》與最高法院判例,「婚生子女」須具備下列要件:一、其父母間有婚姻關係;二、為其生父之妻所分娩;三、其受胎須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若因舉證不易,則依《民法》第1062條推定,「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一百八十一日起至第三百零二日止,推定為受胎期間」;四、為其生母之夫之血統,若因舉證不易,則依《民法》1063條推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
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