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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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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比賽時,三壘上有人,並於打擊手未擊球之前往本壘方向跑,這時打擊手便採用觸擊短打,使三壘上隊友能順利跑回本壘得分,稱為「強迫取分」。也稱為「強取得分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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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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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壯有力。如:「強健」、「強壯」、「強勁」。
使力令人屈服。如:「強暴」、「強占」。
勢力大的。如:「強大」、「豪強」、「強權」、「世界強國」。
勝過、比較好。如:「他的表現比我強。」
表示數量有餘。如:「三分之二強」。
逼迫。如:「勉強」、「強人所難」。
固執。如:「倔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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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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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如:「分割」、「分離」。
配與。如:「母鳥將捉回來的小蟲分給小鳥吃。」
分擔。如:「分憂解勞」。
辨別。如:「分辨是非」。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
區別、不一樣之處。如:「大小之分」、「人我之分」。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約分」、「二分之一」。
評定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量詞:A>用於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B>用於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C>用於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D>用於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只花五分鐘的時間,就完成這項實驗。」E>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F>用於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逢人只說三分話」、「一分努力,一分收穫。」
名位、權利、義務等的範圍、限度。如:「身分」、「名分」、「本分」。
整體中的局部。如:「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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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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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如:「取款」、「收取」、「各取所需」、「探囊取物」。
選擇所需。如:「選取」、「錄取」、「取景」、「取道」、「取名」、「就地取材」。
尋求。如:「取暖」、「取笑」、「自取滅亡」、「飲酒取樂」。
接受。如:「吸取」、「聽取」、「分文不取」。
得到。如:「取信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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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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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強力逼迫。《漢書.卷九十九.王莽傳中》:「郡強迫之,皆亡山塞。」也作「強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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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