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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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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他人之權利或利益而生損害者,應負賠償之責任。例如因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損害賠償責任以故意過失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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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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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益且有損的。如:「害處」、「害蟲」。
災禍、災患。如:「災害」、「病蟲害」、「為民除害」、「周處除三害」。
殺傷、使受損。如:「損害」、「殺害」、「謀財害命」。
覺得、感到。如:「害羞」、「害怕」。
身體上的感染、變化。如:「害病」、「害喜」。
妨礙、不利。如:「妨害」、「害群之馬」、「害人之心不可有」。
壞處、缺點。如:「百害而無一利」。
關鍵、要地。如:「要害」。
使、讓、導致。如:「你的無心之過,卻害他傷心了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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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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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還因自己行為而使他人或團體受到的損失。《初刻拍案驚奇》卷九:「止剩得拜住一個不死,卻又被西臺追贓入官,家業不勾賠償。」《儒林外史》第四○回:「小弟自從青楓城出征之後,因修理城工多用了帑項,方纔賠償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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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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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壞、傷害。魏.劉劭《人物志.七繆》:「夫人情莫不趣名利,避損害。」《大唐三藏取經詩話上》:「師曾兩迴往西天取經,為佛法未全,常被深沙神作孽,損害性命。」也作「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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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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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能力之範圍。 侵權行為能力假若法人之代表人因執行職務而侵害他人權利,則該法人應負起侵權行為責任,負損害賠償責任。(註2) 參考書目註1:李淑明,《民法基礎五講》,台北:元照,2013年7月,頁3-20。註2:蔡佩芬,《法學緒論》,台北:元照,2011年10月四版,頁127-132。 關鍵字中文關鍵字:法人英文關鍵字:legal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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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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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專供電腦犯罪之程式等行為予以處罰,將電腦安全、電磁紀錄之支配及電腦運作效能等法益正式納入刑法保護。損害賠償,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需負損害賠償責任,網路犯罪構成侵權行為,侵權行為一經成立,就得對被害人負損害賠償責任,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侵權行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相關教學資源請參考考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網(ISP):https://isp.mo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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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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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指不法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屬違法行為之一種,侵權行為之被害人對於加害人取得損害賠償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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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