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16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資料庫查詢時間:338.4645 ms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留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用書面形式留下要說的話。如:「留言板」、「留言簿」、「兩人雖同居一處,但作息不同,常用留言方式告知對方行蹤。」
留言簿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供人寫下留言的簿子。如:「歡迎參觀此次展覽,並請在留言簿上寫下您的意見。」
留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供人寫下留言的板子。如:「舊時火車站皆設有留言板,以供旅客聯絡。」
2.網站上提供訪客留下意見的網頁空間。如:「若您有相關建議,可在本網頁留言版上留下訊息。」
留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供人留言的小冊子。如:「本風景區的服務處備有留言冊,歡迎遊客留下您的寶貴意見與建議。」
訪客留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網站上提供瀏覽者將訊息留下的空間。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說、講。如:「難言之隱」、「大言不慚」、「苦不堪言」。
話語、所說的話。如:「格言」、「良言」、「人言可畏」、「言外之意」。
字。如:「七言詩」、「五言絕句」。
學說、言論。如:「一家之言」、「立德、立功、立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保存、記錄下來。如:「留言」、「留聲」、「保留」、「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一片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3.一陣。《儒林外史》第一七回:「那曉得百姓要留言官,鳴鑼罷市,圍住了摘印的官,要奪回印信,把城門大白日關了,鬧成一片。」
嬰幼兒發展里程碑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出物件的名稱時,能看著正確配對的物件模仿動作及姿勢開始正確使用物件,例如用杯飲水、梳頭、撥電話和聆聽留言
網路霸凌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在台灣曾使用網路散布謠言、辱罵或嘲笑他人的國中小學童也高達二成四。「網路霸凌」的行為是否觸法,必須視留言內容而定。若留言的內容,已足以讓當事人感到名譽受損,則可能觸犯刑法第三一○條誹謗罪,可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假如當事人對內容有心生畏懼的感覺,則可能觸犯刑法第三○五條妨害自由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貓頭鷹博士
你喜歡貓頭鷹博士嗎

針對貓頭鷹博士的服務你會給幾顆星呢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