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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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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課徵時的經濟基礎,即可用來作為計算稅額依據的財產或權益。如所得稅的稅基為所得,關稅的稅基為進口貨品的價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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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或事物的根柢。如:「地基」、「牆基」、「根基」。
根本的。如:「基本」、「基層」、「基礎」、「基金」。
根據。如:「基於這點理由」。
基督教:西元一世紀時,由巴勒斯坦境內拿撒勒人耶穌所創,初期流行於亞細亞西部,現遍及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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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人民徵收的財賦。如:「所得稅」、「營業稅」、「地價稅」、「贈與稅」、「遺產稅」。
納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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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於此。具體來說,國家若欲對人民課以稅捐或給予人民稅捐減免之優惠時,皆應確實依照租稅主體、租稅課體、稅基、稅率等租稅構成要件,依據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命令訂定之,此即所謂「租稅法律主義」,然其並未限制應規定於何類之法律,因此法律基於特定之目的,而以具體之內容、範圍明確的方式,就徵收稅捐所為之相關授權規定,則與憲法並無牴觸,反之,若徵收稅捐等行為非出於「法律基於特定目的,而以內容具體、範圍明確之方式,就徵收稅捐所為之授權規定」,而是依據職權為命令,自然違反租稅法律主義。假若今法律授權主關機關發布命令作為補充之規定時,則此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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