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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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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擔任。如:「現任總經理有眼光、有才幹,深受董事們推崇,因此將續任下任總經理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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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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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如:「信任」。
給與職務。如:「任用」、「任命」。
職務、職位。如:「到任」、「重任」、「卸任」。
擔當、承受。如:「擔任」、「任課」、「任勞任怨」。
聽憑。如:「任意」、「任性」、「任其自然」。
量詞。用於計算擔任某種職務或具有某種身分期間的單位。如:「他連續當選三任會長。」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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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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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奉准成立「附設專科進修補習學校」。民國88年7月1日,奉准改制為「國立勤益技術學院」,由楊明興博士續任第一任校長。民國88年,夜間部改名為「進修推廣部」;同年配合修正之「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將原附設專科進修補習學校改名為「附設專科進修學校」。翌年,奉准設立「附設進修學院」。88學年度,奉准成立景觀設計與管理科。機械、電子、化工、工管等系開始招收二技部學生。89學年度,電子工程系開始招收四技部學生。民國89年12月,本校通過ISO9000國際品質認證。民國90年8月16日,經行政院核定由鄔詩賢博士接任本校校長。91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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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民雄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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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其向上向善。民國九十年七月汪榮哲校長退休,九十年八月徐正鐘先生接任本校第八任校長,於九十四年八月續任本校第九任校長至今。 參考資料http://www.mhvs.cy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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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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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聘及資遣) 因系、所、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解散時,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仍願繼續任教且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之合格教師,應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現職工作不適任或現職已無工作又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者或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者,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資遣。第十五條之一(教師遷調或介聘) 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前條規定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之教師,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發現有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其聘任得不予通過。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國民教育法所訂辦法辦理遷調或介聘之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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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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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休者,得提出未來校務發展計畫,經原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續任原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其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縣(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由縣(市)政府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公開甄選、儲訓之合格人員、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現職校長或曾任校長人員中遴選後聘任之。但縣(市)學校數量國中未達十五校或國小未達四十校者,得遴選連任中之現職校長,不受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其相關規定由縣(市)政府定之。直轄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由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組織遴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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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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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第三十條之一 (現職人員之升等辦法)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取得講師、助教證書之現職人員,如繼續任教而未中斷,得逕依原升等辦法送審,不受大學法第二十九條之限制。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原依本條例聘任者,得比照辦理。 第四章 任用限制第三十一條 (教育人員任用限制) 具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教育人員;其已任用者,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 一、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務,因貪汙瀆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停止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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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