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16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資料庫查詢時間:290.8022 ms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雜費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主要開銷之外的零碎費用。如:「學雜費」、「這個月買東買西的,花了不少雜費。」
雜費(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學雜費係學校向學生收取學費和雜費的總稱。大陸地區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屬於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小學和初中對學生免收學費,只收雜費,其餘各種類型學校對學生收取學費與雜費。學雜費收支按預算外專項資金管理,不列入國家財政預算,由學校自行掌握使用,主要用於正常的教學辦公費、冬季取暖費、飲水衛生費及必要的學生福利支出,有節餘時也可用於房屋、設備維修和教學設備購置等,但不得用於教職工獎金及生活福利開支。
  一九九○年代以來,大陸地區開始對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逐步實現學生繳費上學、大多數學生自主擇業的制度。學生繳費標準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生均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和社會及家長承受能力因地、...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相混不純、不齊的。如:「雜色」、「混雜」、「雜種」。
較不正統或不成系列的。如:「雜牌」、「雜文」。
集聚不同類的。如:「南北雜貨」。
混亂。如:「雜亂」、「人多嘴雜」。
混合、摻入。如:「摻雜」、「夾雜」。
正項以外的。如:「雜項」、「雜支」。
雜誌:含有多類文章,定期出版的刊物。如:「圖書室內有多種雜誌,可供讀者借閱」。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花用的錢財。如:「旅費」、「公費」、「經費」、「費用」。
花用過度。如:「浪費」、「惠而不費」。
耗損。如:「耗費」、「費心」、「費力」、「費勁」。
費解:難以理解。如:「這個問題真令人費解。」
十二年國教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教育選擇及參與權,不強迫入學。受教育,是學生的權利而非義務。 免學費本階段採有條件免學費,但仍須繳納雜費、代收代付費及代辦費。 公私立學校並行本階段設立主體,採公立學校(國立、直轄市立、縣市立)與私立學校並行。對於獲學費補助私立學校,與公立學校之辦學需同受嚴格監督與評鑑,以確保教學正常與辦學品質。 學校類型多元本階段實施機構,包括高中(含實驗中學、完全中學、綜合高中)、高職、五專前三年、特殊學校及進修學校,另允許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普通與職業教育兼顧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重視以學生中心的教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將提供國中...
減免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減輕或免除。如:「減免學雜費」。
總務處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款保險費福利金互助金所得稅等解繳事項。6.暫收暫付預付墊付款項之收付事項。7.代辦費之收支保管與課業雜費之收費存解事項。8.公庫支票及領款之會簽事項。(註二) 參考資料(註一)任晟蓀著:《學校行政實務. 處室篇、法規篇》,台北:五南出版社,2012年5月。頁191-319。(註二)吳清山著:《學校行政第六版》,台北:心理出版社,2011年10月。頁325-359。 關鍵字中文關鍵字:總務處英文關鍵字:Office Of General Affairs
特殊教育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府應給予獎助;家境清寒者,應給予助學金、獎學金或教育補助費。前項學生屬身心障礙者,各級政府應減免其學雜費,並依其家庭經濟狀況,給予個人必需之教科書及教育輔助器材。身心障礙學生於接受國民教育時,無法自行上下學者,由各級政府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確有困難,無法提供者,補助其交通費。前三項之獎助辦法,由各級政府定之。第二十條身心障礙學生,在特殊教育學校(班)修業期滿,依修業情形發給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書。對失學之身心障礙國民,應擬定各級學校學力鑑定辦法及規劃實施成人教育辦法,其相關辦法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第廿一條完成國民教育之...
國民教育法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府供給書籍,並免繳其他法令規定之費用。國民中學另設獎、助學金,獎助優秀、清寒學生。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之收支辦法,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定之。第 5- 1 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辦理學生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方式、期程、給付標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學生申請理賠時,學校應主動協助辦理。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為所轄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前項之經費,由教育部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之。第 6 條六歲之學齡兒童,由戶政機關調查造冊,送...
學費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學生繳納的肄業費用,別於雜費、膳宿費等而言。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