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9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資料庫查詢時間:391.0343 ms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分贓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分配贓物,分取贓物。《三國演義》第二回:「與父至錢塘,見海賊十餘人,劫取商人財物,於岸上分贓。」
坐地分贓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自己不親自偷盜,但是坐享贓物。後指坐享他人部分不光榮的利益。《品花寶鑑》第二三回:「薦得一兩個出去,他便坐地分贓,是要陋規的。」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如:「分割」、「分離」。
配與。如:「母鳥將捉回來的小蟲分給小鳥吃。」
分擔。如:「分憂解勞」。
辨別。如:「分辨是非」。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
區別、不一樣之處。如:「大小之分」、「人我之分」。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約分」、「二分之一」。
評定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量詞:A>用於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B>用於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C>用於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D>用於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只花五分鐘的時間,就完成這項實驗。」E>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F>用於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逢人只說三分話」、「一分努力,一分收穫。」
名位、權利、義務等的範圍、限度。如:「身分」、「名分」、「本分」。
整體中的局部。如:「部分」。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財物。如:「追贓」、「貪贓枉法」、「人贓俱獲」。
偷搶而來的。如:「贓款」、「贓物」。
不平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不公平。[例]分配不平、分贓不平
傑克遜(Andrew Jackson)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首從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主犯與從犯的合稱。《福惠全書.卷一八.刑名部.盜賊下》:「不分首從皆斬,雖不分贓亦坐。」《文明小史》第三回:「金委員嫌柳知府忠厚,背後說這些亂民拿住了,就該一齊正法,還分什麼首從?」
海賊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海上的盜賊。《三國演義》第二回:「與父至錢塘,見海賊十餘人,劫取商人財物,於岸上分贓。」
狼多肉少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肉少而狼多,於是狼群多爭食。比喻財物少而奪取者多。如:「他們幾個朋友合資成立公司,後來卻因勞逸不均,狼多肉少而內鬨,所以沒有多久就倒閉了。」
:::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