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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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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學生受教育的場所,相當於現今的學校。《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九:「羅家把女兒寄在學堂中讀書。」《儒林外史》第一回:「他母親做些針指,供他到村學堂裡去讀書。」
2.術數用語。命相家用來指面部近耳門的地方。《新唐書.卷二○四.方技傳.袁天綱傳》:「學堂瑩夷,眉過目,故文章振天下。」
〔奏定學堂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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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學堂章程〕頒布不到一年,本身不夠完備,加以張百熙被清廷滿、蒙舊人內懷猜忌,榮慶與張百熙的暗鬥,以及學潮的發生,引起朝廷憂心,慈禧將這些學潮歸咎於張百熙壓制不力,乃加派滿人榮慶為會同管學大臣,欲重訂章程。光緒二十九年(1903)閏五月,張百熙上奏請派張之洞商訂〔京師大學堂章程〕及各省學堂章程,此後張之洞主掌了章程的訂定。張氏參酌日本學制,刪其繁重,擇其適用者,加以己意,七次易稿,於光緒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入奏,是為〔奏定學堂章程〕,又稱〔癸卯學制〕。
  〔奏定學堂章程〕的內容遠較〔欽定學堂章程〕詳細,計分二十冊,除〔大學堂附通儒院章程〕、〔高等學堂章程〕、〔中學堂章程〕、...
〔奏定女子師範學堂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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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奏定女子師範學堂章程〕於光緒三十三年(1907)一月二十四日為規範當時女學堂而由學部所公布。其制定原則為:「東西各國成法有合乎中國禮俗、裨於教育實際者,則仿之;其於禮俗實不相宜者則罷之;不能遽行者,則姑緩之。」
  〔奏定女子師範學堂章程〕共分六章三十八節:
  第一章〔立學總義章〕:規定女子師範學堂以養成女子小學堂教習並講習保育幼兒方法,期於裨補家計,有益家庭教育為宗旨。
  第二章〔學科程度章〕:規定女子師範學堂修業年限四年,課程為修身、教育、國文、歷史、地理、算學、格致、圖畫、家事、裁縫、手藝、音樂、體操等十三科,其中音樂一科若有學習困難之學生則可不學...
京師大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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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第一所大學。清光緒二十四年(西元1898)創辦,兼具教學及掌理全國教育行政的雙重功能。民國初年改制為北京大學。
清末女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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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末女學堂的發展,可以光緒三十三年(1907)學部奏定女學堂章程為一分野。在此之前,女子教育從不曾為正式教育體制所承認或重視;關於創設女學堂的倡議與實際行動,僅限少數思想前進的人士,例如宋恕、鄭觀應、陳熾、梁啟超、嚴復等,而較為重要的女學堂,多在上海一處開辦,如經正女學(光緒二十三年)、愛國女學校和務本女塾(光緒二十八年),至於清廷法令以及一般紳民是持反對或抵制的態度。
  光緒二十九年(1903)所頒布的〔奏定學堂章程〕,只有〔奏定蒙養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部分略涉及女子教育,但全文內容主要是以家庭教育來涵括女學,即女子只可於家庭教之,令其能識應用之文字,通解家庭應用之書算物...
〔欽定學堂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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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國聯軍之役後,清廷下詔變法,銳意興學,加以西學不斷傳入,為了使國人加強對西方知識學問的學習,以便與列強對抗,配合此種實際上的需要,乃有訂定學制的主張,要求將西學納入學校體系中,以增進其學習效果。
  光緒二十七年(1901)十二月,清廷派張百熙為京師大學堂管學大臣,責成擬定全國學堂章程。張百熙乃上溯(中國)古制,參考列邦(歐、美、日本諸邦),並在其門生沈兆祉的籌畫下,於光緒二十八年(壬寅)七月十二日(1902年8月15日),進奏各學堂章程,即所謂〔欽定學堂章程〕,又稱〔壬寅學制〕,為庚子後新政之一,亦為近代中國確立新式學制之始。雖然張百熙說該章程兼並中西之長擬定而成,然實全抄自...
福建船政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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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船政學堂創設於同治五年(1866),係亦由於第二次英法聯軍之刺激。初為時任閩浙總督之左宗棠奏准籌建福建船廠於福州馬尾,並設隨廠學堂,即船政學堂;隨後清廷以西北回亂日形嚴重,詔左宗棠移督陝甘,故福州船政大計遂委由沈葆楨接任。
  對於船政的經營,沈葆楨認為「船廠根本在於學堂」,「海防根本首在育才」,故於學堂之辦理特為重視。船政學堂性質著重於實業、軍事人才之培育,而以建立中國新水師的目標自許;由於船廠兼設學堂,依教學相長之原則實施,故一方面重視基礎科學,另方面則強調理論與實務並重。在規制上,主要畫分前、後二學堂。前學堂即法國學堂,教習法國語文與造船之學,又稱「製造學堂」;後學堂即...
高等小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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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張百熙奏擬〔欽定學堂章程〕(即一般所稱「壬寅學制」),這是我國近代第一個系統完備的法定學制。在〔欽定學堂章程〕中,把整個教育制度規劃為三段七級,其中第一階段為初等教育,包括蒙學堂、尋常小學堂及高等小學堂三級。蒙學堂六歲入學,尋常小學堂十歲入學,十三歲升入高等小學堂,修業三年後可升入中學堂
  小學堂的設立宗旨為「授以道德知識及一切有益身體之事。」高等小學堂之課程科目和尋常小學堂一樣,包括:修身、讀經、作文、習字、史學、輿地、算術、體操等科,再加上古文辭、理科、圖畫,或加一、二科農工商實業科目而去古文辭一科。
  〔欽定學堂章程〕雖經頒布,但未...
天津水師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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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緒六年(1880),直隸總督李鴻章督辦北洋海防,大事整頓,添購船艦,深感自福建船政學堂借材終非正辦,遂奏請於天津機器製造局內覓地設立水師學堂,以厚值北洋海軍根基;學堂總辦則仍向福建借調,以原福建船政提調吳仲翔接任(原來為前船政大臣吳贊誠,旋因病去職),總教習則為嚴復。次年夏,學堂落成,隨即招生肄業。
  學堂所招學生限於本籍或外省寄籍良家子弟,年齡須在十四歲以上,十七歲以下。學堂初僅有駕駛學堂,光緒八年將原天津水雷電報學堂改組為管輪學堂合併之,兩學堂學額均各以一百二十名為限。初選入堂依讀經、文理程度分為三班,隨考核遞升酌獎。學生在堂期間,中途不得無故自行離退,亦不准應童子試,以...
北洋大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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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洋大學堂為時任直隸總督的袁世凱於光緒二十九年(1903)重建天津中西學堂校舍後之改名,不過由於當時各級學堂制度未立,合格學生來源不足,相關法令亦無規範,因而校舍、課程、師資等多不盡理想。
  北洋大學堂成立後,招集前中西學堂及水師學堂舊生數十人成班,因程度不齊,均先入預科,補習普通科目。至光緒三十一年暑假後,依成績分為第三(相當於二年級)、第四(相當於一年級)兩班,入法律、土木工程或採礦冶金之專門正科肄業。光緒三十二年,袁世凱飭學堂會同津海關道遴選學生三十五名,派赴美國留學,其中十九名學費是由哈佛、耶魯、布朗三校提供;次年,又有法律科學生十一人續派赴美留學。有關留學經費大致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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