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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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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對子女一切行為的教導。如:「家庭教育對兒童的影響十分深遠。」
家庭教育法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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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教育法章程〕與〔奏定蒙養院章程〕合併頒布於一九○三年一月十三日(清光緒29年11月26日),為張百熙、榮慶、張之洞所共同訂定的〔奏定學堂章程〕(癸卯學制)之一部,亦為中國第一部幼兒教育法規。內容包括蒙養家教合一、保育教導要旨及條目、屋場圖書器具、及管理人員事務等四章。前兩章是家庭教育與蒙養院的規定,後兩章則著重於對蒙養院的環境設備與人員事務之管理的規定。
  蒙養家教合一之主旨為以蒙養院輔助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學。因中國當時未能多設立女學,故不能多設蒙養院(民國11年實施新學制,將其改為幼稚園),但卻因幼兒的啟蒙教育(蒙養)為國民教育之基礎,不可不重視,故訂定此辦法以...
〔推行家庭教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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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家庭教育辦法〕由教育部於民國三十四年(1945)八月公布,復於民國五十七年十月修正,全文計十五條。其要點如下:
  1.規定各機關、機構、學校及民間團體應推行家庭教育: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督導所屬各級學校社會教育機構及輔導文教團體、婦女團體積極推行家庭教育;各省市教育廳局應在社會教育科內指定專人辦理家庭教育事宜;各縣市推行家庭教育由各該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各區鄉鎮市公所及里辦公處,應分別責成文化股主任及文化幹事等,協同當地教育機關團體推行家庭教育;各級學校、社會教育機構推行家庭教育,應成立推行委員會或指定人員或指定有關單位辦理。
  2.各級學校及社會教育...
特殊兒童家庭教育(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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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兒童家庭教育在大陸地區是指在家庭環境中對特殊兒童所進行的教育活動。施教者一般有特殊學校的教師、其他特殊教育工作人員、特殊兒童的家長及特殊兒童家中其他成員。其中,特殊學校的教師及其他特殊教育工作人員主要是對某些因病或別的原因不能去學校學習的學齡期和學齡前特殊兒童進行個別教學與輔導;特殊兒童的家長及其他家庭成員則主要是通過日常生活培養特殊兒童的良好習慣,配合特殊學校(班)對特殊兒童進行教育。
路德論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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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世紀德國宗教改革領導人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對於教育的看法和他的宗教觀點一樣,都是來自於〔聖經〕。在家庭教育方面,路德以為〔聖經〕上的誡命:「榮耀你的父母」是所有社會秩序的基石。透過家庭中的訓練和順從,可以產生穩固的家庭生活,而好的家庭教育也是好的政府的基礎。在教養方式方面,路德以強力的語言,抨擊父母對孩子在控制及訓練方式上的放縱,但也不喜歡不合宜的嚴格管教。雖然在路德年幼時,他的父母對他十分凶暴,但在他的一生中,路德仍然非常尊敬他的父母。至於路德本人教養孩子的方式,則是以溫柔與愛為之,而沒有喀爾文教派中的冷峻與疏遠。路德認為家庭教育是所有社會制...
羅馬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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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馬家庭教育,係指羅馬的傳統教育。這時期羅馬社會形態是以家庭為中心的農業社會,其教育活動範圍不大,主要在於家庭、田野和軍營;不但教育內容簡單實用,而且教育方式為庭訓與軍訓,講求教育、訓練與實際生活的合一,可以說是一種最實際有效的生活教育,代表純羅馬教育的形式。綜其要點:
  1.羅馬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標,為謀求民族獨立與社會團結,加強齊家、愛國觀念,以達尊親愛國的目的。
  2.羅馬家庭教育的實施,並無正規教育制度。在家庭教育之後,接著實施強迫的軍事訓練。
  3.羅馬家庭教育的內容,除男耕女織外,每一兒童均需學[十二銅表法](Laws of the Twe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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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知識或技能傳授給人。只限於口語單用。如:「教書」、「教琴」、「我來教你」。
傳授、訓誨、指導。如:「教學」、「教育」、「教授」、「教誨」、「教訓」。
宗教:利用人類對於宇宙、人生的神祕所發生的種種心理,構成一種勸善懲惡的教義,並用來教化世人,使人信仰的意識形態。如:「佛教」、「回教」、「基督教」、「天主教」。
使、讓。如:「真教人失望!」、「教他回去吧!」
禮儀、規矩。如:「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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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如:「生育」、「生兒育女」。
使存活、長大。如:「育嬰」、「育幼」。
栽培、教導。如:「教育」、「訓育」、「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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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的地方。如:「家庭」、「回家」、「家破人亡」。
屬於家裡的。如:「家產」、「家當」、「家人」、「家業」、「家事」。
家中飼養的。如:「家畜」、「家禽」。
稱專業人才。如:「專家」、「科學家」、「教育家」、「文學家」。
經營某種行業或具有某種身分的人。如:「漁家」、「商家」。
營業場所。如:「酒家」。
學術流派。如:「道家」、「一家之言」、「百家爭鳴」。
自稱或稱別人。如:「自家」、「咱家」、「哀家」、「姑娘家」、「小孩子家」。
對人謙稱自己的親長。如:「家父」、「家母」、「家兄」。
量詞。用於計算家庭、店鋪、大型企業等的單位。如:「十家住戶」、「三家報社」、「開了三家分公司。」、「只此一家,別無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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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牆內,正堂之前的空地。如:「庭院」、「庭園」、「中庭花園」。
寬闊的地方。如:「大庭廣眾」。
家。如:「家庭」、「庭訓」。
法院審理案件的地方。如:「法庭」、「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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