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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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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由人類或自然界之活動所產生任何能導致環境污染之物質、生物或能量,但以人類活動為主要來源(請參考environmental pollution)。多種污染物同時存在時,可能發生化學反應而生成新污染物質。
  造成污染的物質稱之為污染物。而污染物就著人們生活的環境而言可分為下列數種:
  1.水污染物,列表如下:
  
  2.空氣污染物
  一般由工廠、車輛等為其污染源,常見之污染物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粉塵、碳氫化合物、氧化氮等等。
  3.無機污染物
  如:無機汞、鉛、鈹、石綿等。
  4.放射性污染物
  如:核電廠廢料、醫療用之放射性物質廢料等。
氣狀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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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氣體狀態存在的空氣污染物。我國「空氣污染防制法」中規定空氣污染物包含:1.氣狀污染物;2.粒狀污染物;3.二次污染物;4.惡臭物質;5.有機溶劑蒸氣;6.塑、橡膠蒸氣;7.石綿;8.其他。其中的氣狀污染物包括硫氧化物(SOx)、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氫化合物(HCs)、氯化氫(HCl)、氰化氫(HCN)、二硫化碳(CS2)、氟化物氣體、含鹵素碳氫化合物等。不過一般在應用時只要是以氣體狀態存在的空氣污染物皆可稱為氣狀污染物
二次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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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一次污染物彼此間發生反應或一次污染物與存在於空氣中之物質反應而生成之污染物,例如臭氧及有機硝酸鹽係由一次污染物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經光化反應而生成。非由污染源直接排放,而係由前驅物質經天然現象、物理、化學或生物等作用轉化而成之污染物。主要包括光化學煙霧(經光化學反應所產生而懸浮於空氣中造成視程障礙之氣膠)、光化學性高氧化物(經光化學反應所產生之強氧化性物質)如臭氧、過氧乙醯基硝酸酯(PAN)及酸霧等。
粒狀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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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燃料燃燒及工業生產過程所產生之微粒物質之通稱。如總懸浮微粒、懸浮微粒、落塵、金屬燻煙及其化合物、黑煙、酸霧、油煙等。
污染物標準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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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稱空氣污染指標,一種衡量空氣污染造成危害健康效應之指標。空氣污染程度之表示方法有很多種,我國參考美國加州之作法,以空氣污染指標(PSI)來告知民眾空氣品質之優劣。我國空氣污染指標是將實際測得污染物濃度依濃度與流行病學相關曲線換算為0到500之數值,以說明空氣污染之程度。計算方法係將某一測站測得當日空氣中各種污染物濃度,如:懸浮微粒、SO2、CO、NO2及O3分別換算為0至500之副指標值,再選取其中最大值作為該測站當日之空氣污染指標值,造成最大值之污染物則為指標污染物。指標數值與健康之關係分為五個等級,各等級所代表之意義如下:
0-50良好50-100普通:對社會上最弱的一群人...
一次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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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稱原發性污染物。由人為污染源或自然過程中直接排入環境中,其物理和化學性質未發生變化者。一次污染物主要有落塵、煤塵、懸浮微粒、石棉、無機金屬塵、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碳氫化合物、氟、氯、硫化氫、氨等。有些污染既可能是由污染源直接排出之一次污染物,又可能是在環境中專化而成之二次污染物。如空氣中之三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可能是由二氧化硫和一氧化氮氧化而生成之二次污染物
優先考慮之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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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於污染物質對於人類和環境的危害性,美國聯邦水污染防治法(Federal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Act)將有害物質加以分類區別,列出129種應優先考慮之污染物質,可作為優先管制污染物質之參考。
空氣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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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空氣中存在足以直接或間接妨害國民健康或生活環境之物質。形成空氣污染需有質與量的配合,所謂質是指空氣污染物,而量為污染物濃度。空氣污染物在我國空氣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中有規定,分為氣狀污染物、粒狀污染物、二次污染物、惡臭物質、有機溶劑蒸氣、塑橡膠蒸氣、石綿及含石綿之物質、與其他後續公告者。然而目前之空氣品質標準僅對懸浮微粒、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及鉛等有所規範。
最大污染物容許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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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975年以前美國對於飲用水沒有可施行的國家標準,各州設立自己的標準,而且各州標準的範圍和嚴苛程度都不同,一直到1974年通過安全飲用水法案(Safe Drinking Water Act,簡稱SDWA)後才改變,此法案要求EPA對於任何可能對人類健康有負面影響的污染物建立國家飲用水標準,稱為最大污染物容許濃度(MCL)。此法案規定最大污染物容許濃度的訂定應在適當的安全範圍,避免任何已知或預期對人類健康有負面的影響,但亦需技術可行並考慮費用。EPA需要監測飲用水使符合標準。  最早的MCL在1977年生效,到1986年EPA訂了26種飲用水污染物的MCL,含2種微生物污染物,10種無機化...
土壤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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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使土壤受污染的物質,大致可分為無機污染物和有機污染物兩大類。無機污染物多為重金屬元素如汞、鎘、銅、鋅、鉻、鎳、砷、硒、氟、放射性元素及鹽、酸等;有機污染物較多的是有機農藥,如在土壤中長期殘留,常常造成土壤的污染,甚至影響到農業產品的污染以及地下水的污染,尤有甚者,影響到居民的健康與生命財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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