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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審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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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gōng shěn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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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公審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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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gōng shěn |
解釋:
中共的人民法院,將已定罪量刑的犯人,押解到公園、體育館等公共場所臨時組成的宣判庭,再聚集群眾到場呼口號助陣。這種「公判大會」是一種變相的「公審」,不同於自由民主國家「獨立無私的法庭」對嫌犯進行絕對平等的「公開聽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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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公審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