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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判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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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ěn pàn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shěn pàn
解釋:
  1. 審理判決。
    【例】犯罪的人須送交司法審判,不可私下報復。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審判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shěn pàn
解釋:
1.審訊並加以判斷。如:「法官正在審判一樁殺人案件。」、「最後的審判」。
2.書名。捷克作家卡夫卡所寫的小說。西元一九二六年出版,敘述主角約瑟夫無故被捕,又無端被釋,隨即又遭傳訊。他為求獲判無罪,四處奔走,尋求答案;甚至找上法院畫匠特多里,但特氏卻告訴他無人曾經真正被宣判無罪。最後,遭穿著制服的陌生人逮捕殺害。此書探討人的存在問題,存在主義色彩濃厚。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審判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屬性: 動、名
四縣音
海陸音
大埔音
饒平音
詔安音
南四縣
釋義:
對應華語: 審判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_審判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sím-phuànn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動] 審理判決。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審判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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