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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京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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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sì jīng |
解釋:
1.唐以京兆為中京,河南為東京,太原為北京,鳳翔為西京,總稱為「四京」。 2.宋以開封府為東京,河南府為西京,應天府為南京,大名府為北京,總稱為「四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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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四京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