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妻再娶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tíng qī zài qǔ |
解釋:
拋棄未離異的妻子而再娶。元.楊顯之《瀟湘雨》第四折:「問他一個交結貢官,停妻再娶,縱容潑婦,枉法成招。」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停妻再娶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