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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喻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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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gào yù |
解釋:
1.向民眾宣布。《史記.卷八.高祖本紀》:「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喻之,秦人大喜。」 2.講解、譬喻,使人了解。《北史.卷八一.儒林傳上.張偉傳》:「偉告喻殷勤,曾無慍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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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告喻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