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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錢賣放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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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dé qián mài fàng |
解釋:
收取賄賂的錢財,將人犯放走,或隱埋實情找藉口推托。如:「司法人員一切依法行政,絕對不可以有得錢賣放,知法犯法的事情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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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得錢賣放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