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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如:「九」。
1.人工所堆砌的高丘。《說文解字.部》:「,人所為絕高丘也。」《詩經.小雅.甫田》:「曾孫之庾,如坻如。」漢.毛亨.傳:「,高丘也。」《三國志.卷八.魏書.公孫瓚傳》:「為圍塹十重,於塹裡築,皆高五、六丈。」
2.大的方形穀倉。《管子.輕重丁》:「有新成囷者二家。」
3.國都、首都。如:「師」、「帝」。唐.白居易〈琵琶行〉:「自言本是城女,家在蝦蟆陵下住。」
4.數目字。古代以十億為兆,十兆為。《孫子算經.卷上》:「凡大數之法:萬萬曰億;萬萬億曰兆;萬萬兆曰。」
5.姓。如漢代有房。
高大。《爾雅.釋詁》:「,大也。」《文選.張衡.西賦》:「燎薪,駴雷鼓。」
齊等、比擬。《左傳.莊公二十二年》:「八世之後,莫之與。」
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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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尹張敞,因楊惲案受牽連,使賊捕掾絮舜以為張敞即將免官,不肯為張敞辦案,曰:「今五日兆耳,安能復案事?」見《漢書.卷七六.張敞傳》。後比喻任職不能長久者。《官場維新記》第一三回:「暗想自己已是五日兆了,樂得賣個人情與袁伯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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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公羊傳.桓公九年》:「師者何?天子之居也。」《三國演義》第二回:「便發檄至各鎮,召赴師。」也稱為「都」、「國」、「城」。
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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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咸豐十年(西元1860),因清廷有意毀棄《天津條約》,英法聯軍再度北上,攻入北,是年簽下《北條約》。條約內容為賠償英法兩國軍費各銀八百萬兩,並割讓九龍半島於英。另外開瓊州、潮州、臺灣、淡水、鎮江、九江、漢口、登州、牛莊、天津為口岸,且享有內河航行權及內地遊歷權,允許傳教士自由傳教。俄國亦藉此得外興安嶺以南、烏蘇里江以東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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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都及其附近的地方。《文選.潘勗.冊魏公九錫文》:「遂建許都,造我畿,設官兆祀,不失舊物。」明.朱權《卓文君》第四折:「卻不道你女孩兒也落的馳譽畿,光噴泉石,榮耀蓬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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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地名。位於今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灃河東岸,簡稱為「鎬」。為周武王建都的地方。也稱為「西都」、「宗周」。
牛就是牛,牽到北也是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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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人個性不易改變,即使換了環境還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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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即汴梁。參見「汴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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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三國演義》第三回:「董卓乃豺狼也,引入城,必食人矣。」《初刻拍案驚奇》卷五:「可討個差使,再入城。」也稱為「師」。
兆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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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名。漢武帝太初元年(西元前104)分右內史東部為其轄區,為師三輔之一,治所在今陝西西安市。轄境約當今西安以東、華縣以西;渭河以南,秦嶺以北之地,魏以後置兆郡。後亦用以稱師。簡稱為「兆」。
2.職官名:(1)漢代轄治兆地區的行政長官,職權與俸祿與郡守相當。後亦借指師地區的行政長官。簡稱為「兆」、「尹」。(2)民國初年的地方官名。民國定都北,改清順天府為兆地方,設兆尹,直隸於大總統,為中央政府的特別官制,現已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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