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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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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名。周禮天官之屬,職掌考核邦國政務和各官員的治績,以及財稅經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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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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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西元519~594)字總持,南北朝考城人。工文辭,長於豔詩。初仕南朝梁,後入南朝陳為僕射尚書令,故世稱為「江令」。後為陳後主寵愛,君臣日夜遊宴,不理政務,以至於國家滅亡。後入隋,拜上開府。卒於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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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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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以下的地方自治組織,設區長一人,綜理全區政務,並承市長之命,辦理自治行政及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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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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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保護平民利益的官職。由平民會議中選出兩名,主持會議,對元老院違背平民利益的決議,有否決權,以避免執政官對政務的獨裁。也稱為「護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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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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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的最高行政機關。依建國大綱及中央法令,綜理全省政務。由委員若干人,其中一人為主席,組成省政府委員會,行使職權。分設民政、財政、教育、建設、農林等廳,祕書、社會、警務、交通、衛生、新聞、主計、人事等處及糧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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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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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時的官員。由下級的平民中選出主持會議。對元老院違背平民利益的決議有否決權,以避免執政官對政務的獨裁。也稱為「保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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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利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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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部的首長─尚書由二人改為一人,以明示官吏的責任。1911年再度改革中央官制,廢除內閣、軍機處與政務處,實施對君主負責的內閣制度,設總理大臣一人、副大臣兩人、十部大臣各一人,共十三人。在法律上則廢除凌遲、梟首、戮死等酷刑,只留下斬首刑。同時廢除入墨刑、等肉體刑,改一為罰款。連坐和逼共也接廢除。並將行政與司法明確區分,以示司法獨立。可是,清廷這樣做充其量只是以立憲為名,而以加強滿洲人的中央集權統治為實。還進一步想將漢人督撫的地方軍權和財政權收歸中央,卻也因此種下了督撫消極反清的種子。 關鍵字中文關鍵字:光緒皇帝、宣統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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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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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理政務。《陳書.卷三○.列傳.蕭濟》:「濟毗佐二主,恩遇甚篤,賞賜加於凡第。」唐.李公佐《南柯太守傳》:「伏見司隸潁川周弁,忠亮剛直,守法不回,毗佐有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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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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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執行的政務。如:「歷任省長無不致力於推動省政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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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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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明清時對官員的考察制度。舊時以三年為期,考察官吏政績,分稱職、平常、不稱職三等,再結合地方政務繁簡狀況,作為評定和遷調的標準。《警世通言.卷一一.蘇知縣羅衫再合》:「好生侍養高堂,為兄的若不得罪於地方,到三年考滿,又得相見。」《聊齋志異.卷一.葉生》:「公憐之,相期考滿入都,攜與俱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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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