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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訓練(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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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訓練在大陸地區指依照政府頒布的兵役法,遵照軍事訓練方針和軍事訓練大綱的要求,對高等院校及高級中學的在校學生進行軍事教育和軍事訓練。
對高等院校的學生通常進行一般性軍事訓練,主要是基本軍事理論、軍事知識和軍事科目的教學訓練,時間一般為一至二個月。對高中學生以常識性軍事訓練為主,通常以軍事基礎知識、軍事基本常識和基本隊列練習為訓練內容,時間一般為兩週。 軍事訓練的目的在於強化青少年的公民意識和責任感,增強國防觀念,鍛鍊組織性、紀律性,同時也掌握一定的軍事知識和技能,為國防預備役儲備力量。 |
高等學校教育評估(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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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教育評估係指大陸地區高等教育管理部門根據一定的教育目標和標準,對高等學校教學水準和教育品質所作的評價。此項工作始於一九八五年五月,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教育管理部門要組織教育界、知識界和用人部門定期對高等學校的辦學水準進行評估,重點支持優秀學校,嚴格整頓劣質學校。同年,國家教育委員會開始高等工程教育評估研究和試點工作,以建立高等教育評估的基本理論,確立高等工程教育評估的指標體系、評估標準和評估方法,建立評估工作的組織機構、程序和政策。一九八七年,大陸地區有八十七所高等工業學校參加國家教育委員會布置的正式評估試點工作。同時,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開始對一些學科、專業的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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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評估(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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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評估是對某一高等學校整體辦學水準和教育品質的綜合評估。目前只進行兩項評估,即學校的合格評估(鑑定)和辦學水準評估,暫不進行選優評估。
學校合格評估(鑑定)是國家對新建普通高等學校基本教育品質的一種認可制度。以一九八六年國務院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關於學位授予標準的規定以及國家制定的有關不同層次教育的培養目標和專業的基本培養規格為鑑定標準。除一些試驗性的方案外,目前尚無統一的學校鑑定指標體系。對學校鑑定的程序,一般是:(1)由被鑑定的學校先作自我鑑定;(2)教育主管部門據此組織專家進行實地考察,提出鑑定報告和對鑑定結論的建議... |
高等教育發展方針(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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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擔負著培養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學技術文化和促進國家現代化建設的任務。為完成這一任務,依中共中央、國務院於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三日發布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規定,九○年代高等教育發展的基本方針是「適應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積極探索發展的新路子,使規模有較大發展,結構更加合理,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
高等教育的發展,要堅持走內涵為主(即數量上不刻意擴展,力求提高素質)的道路,努力提高辦學效益。為了更快、更好、更省地發展高等教育,應充分發掘現有高等學校的發展潛力,使現有學校的招生總規模逐步擴大百分之五十左右。如果確有需要與可能,經過充分論證,有條件的地區也可申請... |
高級職業技術培訓中心(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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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職業技術培訓中心為大陸地區具有教學、諮詢、研究、考核等多種職能的職業技術培訓機構,是為適應一九八○年代中期大陸經濟的發展及對高級職業技術人才的需要而產生。其主要職能是:(1)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舉辦學制三年的高級職業技術班,培養「應知」達六級、「應會」達四級的技術工人。(2)培養職業技術教育系統(如技工學校、職業學校、工礦企業內的職業教育部門)的管理幹部及專業師資。(3)提供職業技術培訓的指導及諮詢服務。(4)承擔工廠企業內職業技術的考核及發證工作。(5)開展有關高級技工、技師的技術培訓與資格的評定及考核辦法的研究。高級職業技術培訓中心多由大型工礦企業設立,並百接為本企業及所在社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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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培訓中心(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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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培訓中心為企業開辦的實施職業技術培訓的機構。多為大型企業設立,主要有四種類型:(1)僅主管或負責本企業職工的職業技術培訓工作。(2)主管本企業所有教育工作。除職工培訓外,還兼管其他教育部門(包括附屬技工學校,職工子弟中、小學,幼兒園等)。(3)擴及本企業服務所在地區,負責本地區中小企業的職工技術培訓或提供類似服務。(4)為同一系統(同一部局)所屬企業的職工進行培訓,僅提供行業性的服務。企業培訓中心一般既是辦學實體,亦為職能部門。中小企業囿於條件所限,單獨設立此部門者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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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委教學儀器研究所(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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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委教學儀器研究所是大陸地區進行教學儀器方面有關研究的高級研究機構,為國家教育委員會的直屬事業機構之一。一九八○年五月成立於北京。下設物理教學儀器研究室、生化地教學儀器研究室、小幼教具研究室、檢測室、情報室、設計室、綜合室、辦公室,以及〔教學儀器與實驗〕雜誌編輯部;在北京設有北京教具中心,在全國設有十個分站和十個檢測站。
國家教委教學儀器研究所的主要任務是:(1)承擔國內教學儀器行業的研究、情報、檢測及培訓工作;(2)承接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提供援助的中國兒童理科教具發展中心項目;(3)負責進行與研究業務直接相關的行業技術管理工作,如制訂學校教學儀器配備目錄,編制教學儀器研究... |
講師團(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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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團是由中共中央和地方機關幹部以及應屆高等學校畢業生所組成用以培訓中小學在職教師的組織。
一九八五年五月〔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要有計畫地動員、挑選和組織高等學校的一部分教員和高年級學生、研究機構的一部分研究員和黨政機關一部分具備條件的幹部,參加幫助培訓中小學教師的工作。」 一九八六年七月,約有一萬名應屆高等學校畢業生參加一年支教(支持教育)工作的通知,全大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西藏自治區外)均有選派,到各地初中或職業技術學校擔任教學工作。一九八七年五月,又有萬名應屆高等學校畢業生參加一年支教工作,原則上是到縣以下中小學擔任教學工作。 |
定向培養(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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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培養,是指學生(大學生或職業學校學生)在入學時就已確定的畢業就業方向。定向一般有兩種意義,其一是入學時規定畢業後到單位就業,其二是入學時規定學生回到原居地工作。(參見「委託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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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教師(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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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教師亦稱「實習生」,通常指的是到中、小學及幼兒園(或同類機構)從事教育和教學實習的高等師範院校及中等師範學校高年級學生。由於大陸地區的高等師範院校及中等師範學校(包括幼兒師範學校)的畢業生,一般分別分配到中學或小學、幼兒園執教,故高師及中師的學生一般分別到畢業後謀職相應的中學或小學、幼兒園實習。實習過程中,實習生在實習學校教師及實習領隊教師(多由實習生原就讀學校有經驗的教師擔任)的具體指導下,進行教育及教學實踐,包括寫教案、試講、在實習學校承擔某門課程部分章節的講授、擔任臨時班主任等。在這一過程中,實習生可綜合運用在原就讀學校所學知識,進而培養、鍛鍊從事教育和教學工作的能力,並加深、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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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