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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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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七十八年六月十九日,獲內政部核准成立,為國內第一個為顏面傷殘同胞服務的基金會。以先天顱顏畸形、腫瘤病變、灼燙傷、其他嚴重外傷、美容留有後遺症等為服務對象,協助其解決就醫、就學、就業、心理及社會適應等問題,並積極為傷殘者爭取福利與權益
大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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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國二年三月,袁世凱收買凶手,刺殺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宋教仁於上海,舉國震怒,輿論憤慨。袁乃不經國會同意,積極布署軍事。擅與英、德、法、日、俄五國銀行團借款二千五百萬鎊,主要作為擴充軍備之用。其條件苛刻,國家權益損失極重,稱為「大借款」。也稱為「善後大借款」。
婦女新知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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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以關心婦女問題,表達婦女意見,爭取婦女權益,支援受迫婦女,鼓勵女性自覺,追求自我成長為宗旨的社會團體。成立於民國七十六年十月。近年則提倡托育及長照公共化、性別友善職場、身體自主、伴侶權益、婚姻平權,持續監督教育、媒體及司法體系、年金政策中的性別問題。
兒童人權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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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為聯合國於西元一九五九年制定的「兒童人權宣言」,後為喚醒全世界對兒童權益的重視,於一九九○年九月起實施「兒童人權公約」。除保留兒童享有的十項權利,並明定五十四條款項。旨在保障所有兒童自出生前至出生後所應享有的各種權利,如生存權、受教育權、優先受保護或救濟之權等。
陽光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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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專為顏面傷殘同胞謀求福利、爭取權益的基金會。
保護消費者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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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近年所興起的一種消費者檢查維護運動。由民間力量組成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新時代基金會等機構,主要目的在杜絕不肖商人的非法營利行為,以維護消費大眾的健康及權益
勞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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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勞工權益、促進勞資和諧,及確保就業安全等所制定的各項法律。
絕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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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斷的契約。契約中聲明不得贖回,以保障買主的權益。《醒世恆言.卷三五.徐老僕義憤成家》:「獻世保拈起筆,盡情寫了一紙絕契,又道:『省得你不放心,先畫了花約何如?』」
遊民收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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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無家的貧弱民眾,包括老、弱、殘、疾、婦、幼等,需要政府保障其基本生存權益者而設置的救助輔導機構。由各縣市社會局負責。
存款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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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針對保障客戶存款權益的保險制度。即成立存款保險公司(簡稱為「存保公司」),由金融機構參加投保。當投保的金融機構發生虧損而無法清償債務時,存保公司必須以基金理賠給投保機構的存款人,使存款人不致因銀行舞弊或經營不當而遭受嚴重的損失。存款人得到保障,金融機構便不容易因流言而發生擠兌,降低引發金融危機的可能性,並維持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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