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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危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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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臨危難時,能英勇無私,犧牲生命。《舊唐書.卷一二八.段秀實傳》:「有臨危致命,歿而逾彰;有因事成功,權以合道。」也作「臨危效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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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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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下黃金。《紅樓夢》第六三回:「便向媳婦回說:『係玄教中吞金服砂,燒脹而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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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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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對偶格式。通常為隔句相對,第一句與第三句對仗,第二句與第四句對仗。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九.杜少陵四》:「律詩有扇對格,第一與第三句對,第二與第四句對,如少陵哭臺州鄭司戶蘇少監詩云:『得罪臺州去,時危棄碩儒,移官蓬閣後,穀貴歿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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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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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制度,官員所得二次以上的封典,本身稱為「晉授」。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妻存者稱為「晉封」,歿者稱為「晉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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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市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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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刺客聶政刺殺韓相俠累後,乃自己刮破臉面,挖出眼珠,剖腹而死。韓國以重金懸賞能識之者,其姊聶榮得知後,趕到韓國,曰:「士固為知己者死,今乃以妾尚在之故,重自刑以絕從。妾其奈何畏歿身之誅,終滅賢弟之名!」大驚韓市人。乃大呼天者三,終於悲哀哽咽,死在聶政的旁邊。見《史記.卷八六.刺客傳.聶政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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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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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齋供追祭亡魂的儀式。人死後,生者每七天為之齋供一次,並請出家人誦經,四十九天中共行七次,故稱為「理七」。《水滸傳》第二回:「太公歿了。史進一面備棺槨盛殮,請僧修設好事,追齋理七,薦拔太公。」《儒林外史》第五回:「自此,修齋、理七、開喪、出殯,用了四五千兩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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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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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州郡官歿於任所,屬下佐吏護喪回里,稱為「送故」。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夙惠》:「桓宣武薨,桓南郡年五歲,服始陳,桓車騎與送故文武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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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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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存歿早由上天註定。《三國演義》第五三回:「忽報公子劉琦病亡。玄德聞之,痛哭不已。孔明勸曰:『生死分定,主公勿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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笭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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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墊在棺木內放屍體的木板。《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獲保首領以歿,唯是楄柎所以藉幹者。」晉.杜預.注:「楄柎,棺中笭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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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