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239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井田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周代授田之法。以地一方里畫成九區,由八家各占百畝,稱為私田,中間百畝為公田,因形如井字,故稱為「井田」。
銓定考試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政府為公家機關中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特定現職人員所舉辦的考試,錄取者可取得正式任用資格。
主使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主謀、指使。《史記.卷四五.韓世家》:「是可以為公之主使乎?」
置身無地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也。且矯1>魏王2>令,奪晉鄙3>兵以救趙4>,於趙則有功矣,於魏則未為忠臣也。公子乃自驕而功之,竊為公子不取也。」於是公子立自責,似若無所容者。 〔注解〕 (1) 矯:詐稱、假託。 (2) 魏王:指魏安釐王。魏,戰國時七雄之一。約統有今河南省北部、山西省西南部一帶,後滅於秦。 (3) 晉鄙:戰國時魏國人,生卒年不詳。安釐王時將軍。 (4) 趙:戰國時七雄之一。約統有今河北省南部及山西省北部一帶,後滅於秦。
潭潭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深廣的樣子。唐.韓愈〈符讀書城南〉詩:「一為馬前卒,鞭背生蟲蛆;一為公與相,潭潭府中居。」宋.秦觀〈春日雜興〉詩一○首之三:「潭潭故邑井,猗猗上宮蘭。」
賞罰不明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獎賞與懲罰的原則不恰當,該賞的不賞,該罰的不罰。三國蜀.諸葛亮《便宜十六策.賞罰》:「夫將專恃生殺之威,必生可殺,必殺可生,忿怒不詳,賞罰不明,教令不常,以私為公,此國之五危也。」《精忠岳傳》第五二回:「他道我賞罰不明,因而懷恨,致有此舉。」
無以塞責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無法彌補自己應負的責任。《漢書.卷六五.東方朔傳》:「妾幸蒙陛下厚恩,先帝遺德,奉朝請之禮,備臣妾之儀,列為公主,賞賜邑入,隆天重地,死無以塞責。」
公私兩便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對公家和私人雙方都有好處。《漢書.卷二九.溝洫志》唐.顏師古.注:「今縣官給其衣食,而使修治河水,是為公私兩便也。」也作「公私兩濟」。
以漆投膠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此處所列為「如膠似漆」之典源,提供參考。 《韓詩外傳.卷九》子夏過曾子,曾子曰:「入食。」子夏曰:「不為公費乎?」曾子曰:「君子有三費,飲食不在其中;君子有三樂,鐘磬琴瑟不在其中。」子夏曰:「敢問三樂?」曾子曰:「有親可畏,有君可事,有子可遺,此一樂也;有親可諫,有君可去,有子可怒,此二樂也;有君可喻,有友可助,此三樂也。」子夏曰:「敢問三費?」曾子曰:「少而學,長而忘,此一費也;事君有功而輕負之,此二費也;久交友而中絕之,此三費也。」子夏曰:「善哉!謹身事一言,愈於終身之誦;而事一士,愈於治萬民之功,夫人不可以不知也。吾嘗蓾焉,吾田期歲不收,土莫不然,何況於人乎!與人以實,雖疏必密;與人以虛...
為蛇添足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爵為上執珪。」陳軫曰:「異貴於此者何也?」曰:「唯令尹耳。」陳軫曰:「令尹貴矣!王非置兩令尹也,臣竊為公譬可也。楚1>有祠者2>,賜其舍人3>卮酒4>。舍人相謂曰:『數人飲之不足,一人飲之有餘。請畫地為蛇,先成者飲酒。』一人蛇先成,引5>酒且飲之,乃左手持卮,右手畫蛇,曰:『吾能為之足6>。』未成,一人之蛇成,奪其卮曰:『蛇固7>無足,子安能8>為之足。』遂飲其酒。為蛇足者,終亡9>其酒。今君相楚而攻魏,破軍殺將得八城,不弱兵,欲攻齊,齊畏公甚,公以是為名居足矣,官之上非可重也。戰無不勝而不知止者,身且死,爵且後歸,猶為虵(蛇)足也。」昭陽以為然,解軍而去。 〔注解〕 (1) 楚:國名,周成...
貓頭鷹博士
你喜歡貓頭鷹博士嗎

針對貓頭鷹博士的服務你會給幾顆星呢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