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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耳盜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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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以椎4>毀之,鍾況然5>有音。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揜其耳6>。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矣。為人主而惡聞其過,非猶此也。 〔注解〕
(1) 范氏:范吉射,春秋時晉卿,生卒年不詳。范武子後代,後為智伯所滅。
(2) 鍾:同「鐘」,古代一種中空,用銅或鐵製成之打擊樂器。宋.吳曾《能改齋漫錄.卷五.辨誤》:「諺有『掩耳偷鈴』,非鈴也,鐘也。」
(3) 負:以肩背物。
(4) 椎:音ㄓㄨㄟ。敲打東西之器具。
(5) 況然:狀聲詞,敲鐘時所發出之聲音。
(6) 遽揜其耳:急忙掩住耳朵。遽,音ㄐㄩˋ,急忙。揜,音|ㄢˇ,通「掩」,遮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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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氣方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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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年輕人精力旺盛,易於衝動。參見「血氣方剛」條。《新唐書.卷一二七.張嘉貞傳》:「昔馬周起徒步,謁人主,血氣方壯,太宗用之,能盡其才,甫五十而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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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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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古代把法律條文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故稱法律為「三尺法」。《史記.卷一二二.酷吏列傳.杜周》:「君為天子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指為獄,獄者固如是乎?」《明史.卷一九三.列傳.翟鑾》:「按律,籍沒止三條,謀反、叛逆及奸黨耳。不合三尺法,何以信天下?」簡稱為「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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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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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偉奇特。《史記.卷一一二.平津侯傳》:「弘為人恢奇多聞,常稱以為人主病不廣大,人臣病不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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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與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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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同「予」。「生死與奪」即「生殺予奪」。見「生殺予奪」條。01.《晉書.卷一○二.劉聰載記》:「今王沈等乃處常伯之位,握生死與奪於中,勢傾海內,愛憎任之,矯弄詔旨,欺誣日月,內諂陛下,外佞相國,威權之重,侔於人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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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衝罇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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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絕之也。」景公謂太師曰:「子何以不為客調成周之樂乎?」太師對曰:「夫成周之樂,天子之樂也。調之,必人主舞之。今范昭人臣,欲舞天子之樂,臣故不為也。」范昭歸,以報平公曰:「齊未可伐也。臣欲試其君,而晏子識之;臣欲犯其樂,而太師知之。」于是輟伐齊謀。仲尼2>聞之,曰:「善哉!不出尊俎3>之間,而折衝4>于千里之外,晏子5>之謂也,而太師其與6>焉。」 〔注解〕
(1) 典故或見於《戰國策.齊策五》。
(2) 仲尼:孔子(西元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春秋魯人。生有聖德,學無常師,相傳曾問禮於老聃,學樂於萇弘,學琴於師襄。初仕魯,為司寇,攝行相事,魯國大治。後周遊列國十三年,不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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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自為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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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主動拚死戰鬥。形容人人搏命奮戰。《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傳》:「且信非得素拊循士大夫也,此所謂『驅市人而戰之』,其勢非置之死地,使人人自為戰。」宋.蘇軾〈乞增脩弓箭社條約狀〉二首之一:「人自為戰,虜甚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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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奪生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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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不並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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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之其未有也;患至而後憂之,則無及已。故願大王之早計之。 〔注解〕
(1) 典故或見於《韓非子.人主》。
(2) 當:音ㄉㄤˇ,通「擋」,匹敵、抵抗。
(3) 南面:鮑彪注:「『南』作『西』。」秦國居戰國版圖之最西,故以「西面」指向秦國稱臣。
(4) 章臺:戰國時秦王所建的亭臺。地約當在今陝西省長安故城西南。
(5) 王至:鮑彪注:「『王至』作『大王』。」大王,即指楚威王。
(6) 從親:聯合親鄰之國。從,音ㄗㄨㄥˋ,合從。即蘇秦倡導聯合楚、齊、燕、韓、趙、魏六國,共同抵抗秦國的謀策。因六國地處南北,故名「合從」。 ◎2《戰國策.楚策一》張儀為秦破從連橫,說楚王曰:「秦地半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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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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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做事。《淮南子.主術》:「人主逾勞,人臣逾逸,是猶代庖宰剝牲,而為大匠斲也。」也作「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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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