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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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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流行於北方的說唱。參見「落子」條。清.張燾《津門雜記.卷下.唱落子》:「北方之唱蓮花落者,謂之落子。即如南方之花鼓戲也。……前經當道出示禁止,稍知斂跡,乃邇來復有作者,改名為太平歌詞云。」
夜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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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夜間通行。《周禮.秋官.司寤氏》:「以星分夜,以詔夜士夜禁。」
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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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任意法,指法律規定不問當事人之意思如何,均必須適用。例如《刑法》多數規定即屬強行法。
保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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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以保育水土或作其他特殊用途,經法規或行政命令規定,禁止伐採林木或限制利用者。也稱為「保安林區」。
禁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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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殺生。《隋書.卷七.禮儀志二》:「初請後二旬不雨者,即徙市禁屠。」也作「斷屠」。
革命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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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一七九三年法國革命期間為審判政治犯在巴黎成立的刑事法庭,是雅各賓政權推行恐怖專政最強力的機構之一。禁止被告雇用律師進行辯護,並規定死刑為唯一刑罰。革命法庭於一七九五年被撤銷。
懲噎廢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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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因噎廢食」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呂氏春秋》一書為戰國時秦相呂不韋聚集門客,各記所聞論述而成,種種異說雜陳於書中,為雜家之祖。〈蕩兵〉一篇主要論述用兵的重要,為辯駁墨家非攻之說而作。作者認為,父母若從不鞭打小孩,便無法禁止孩子的叛逆頑劣;國家若沒有刑罰,便無法禁止人民的相互衝突;天子若不行誅伐,便無法禁止諸侯之間的的暴力相向。所以一些必要的懲罰不應該廢除,只是在運用時必須有技巧。在用兵方面也是同樣的道理,聖明君王應擁有可除暴安良的軍隊,而非不需要軍隊。假使有人在吃飯時噎死,就禁止天下人飲食;有人在乘船時溺死,就禁止天下人乘船;都是很荒謬的事!那麼,有人因為曾有君王用兵喪失國家,就想...
娛樂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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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人娛樂遊戲的營業場所。[例]舞廳、電動玩具店等娛樂場所,禁止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進入。
禁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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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吸食香菸、毒品。
2.禁止炊爨。宋.周邦彥〈還京樂.禁煙近〉詞:「禁煙近,觸處、浮香秀色相料理。」也稱為「禁火」。
禁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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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阻遏。《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帝不喜之,數加譴敕,所以禁遏甚備,由是權埶稍損,賓客亦衰。」唐.韓愈〈論佛骨表〉:「若不即加禁遏,更歷諸寺,必有斷臂臠身,以為供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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