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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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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無評鑑及監督機制。行政:各縣市在家教育規定不一;鑑定、安置不當,未能落實《特殊教育法》第十三條規定:每學年重新評量安置適切性;教師外出輔導時,對其權益、面臨的風險未能提供完善的配套措施且行政支援不足,間接影響服務品質;行政單位未能規劃、提供教師專業知能進修管道。 中英文關鍵字中文關鍵字:在家教育英文關鍵字:home schooling 參考資料陳瑞桂(2004)。我國在家教育制度之法律地位與實施現況之探討-以台北縣市國中生在家教育為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在職進修碩士班碩士論文。范蘭妮(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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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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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致病的準則,對處在該社會下的個人具有強制性的功能,若違反,則將遭到懲罰、制裁。例如我國民法第985條規定:「有婚偶者不得重婚」,假若重婚則將違反此發條而受到法律的制裁。(註2) 參考書目註1: 張榮富(Chang, Jung-fu)著,《婚姻市場對擇偶偏好的影響--以臺灣、香港與南韓為比較》,來源期刊:思與言,卷期:47:3 2009.09,頁次:頁151-193註2: 周麗端、吳明燁、唐先梅、李淑娟(1999)。婚姻與家人關係。臺北:空大。相關教學資源(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網)https://isp.moe.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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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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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目的,如學校;營利法人以營利作為其目的成立,如公司。 權利能力法人始於登記終至清算,依民法第26條規定,法人在法令限制範圍內具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惟專屬自然人之權力義務不在此限。 行為能力法人之行為能力實為權利能力之範圍。 侵權行為能力假若法人之代表人因執行職務而侵害他人權利,則該法人應負起侵權行為責任,負損害賠償責任。(註2) 參考書目註1:李淑明,《民法基礎五講》,台北:元照,2013年7月,頁3-20。註2:蔡佩芬,《法學緒論》,台北:元照,2011年10月四版,頁127-132。 關鍵字中文關鍵字: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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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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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社自由憲法透過結社自由的保障以尋求團體結合之秩序,以阻止極權國家利用優位團體掌控價值體系。而我國憲法第14條規定:「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僅提及人民有結社之自由,至於結社之性質則是由憲法授權立法機關所形成。結社,在概念上係指多數的自然人或法人,在一定持續期間中,在共同目的下,基於自由意志的結合,成員遵守此組織性的意思表示。原則上結社係為人之組合,故應屬於社團,而不刀含財團,此不同於憲法上之社團概念判斷之標準。(註1)目錄1 結社自由保障之範圍2 結社自由的主體3 參考書目4 關鍵字 結社自由保障之範圍結社自由基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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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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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之顯著障礙,致需特殊教育和相關特殊教育服務措施之協助者。」 而我國對身心障礙學生之安置依該法第十三條規定:「各級學校應主動發掘學生特質,透過適當鑑定,按身心發展狀況及學習需要,輔導 其就讀適當特殊教育學校(班)、普通學校相當班級或其他適當場所。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安置,應以滿足學生學習需要為前提下,最少限制 的環境為原則。」此外,「強迫入學條例」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亦有相關條款,對身心障礙學生之受教權加以保護,不許任意剝奪。而「身心障礙」又分為下面幾類,分別是: 智能障礙學習速度緩慢或缺乏,對於學習到的事物很難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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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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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血親指依法律規定,經由法定程序辦理收養,而被認定彼此具有血緣的親屬關係,又稱為「擬制血親」,例如:養父母與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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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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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者即被選舉權,其係指人民得被選為特定之職位的法律地位之權利。(註1) 選舉權之原則我國憲法第129條規定:「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由此可知選舉應依「普通」、「直接」、「自由」、「平等」、「無記名」等原則進行。(1)普通原則國民除少數特定情形外,不得因階級、宗教、財產、思想等因素而排除特定人民之選舉權與被選舉權。(2)直接原則直接原則係指代議之代表直接由人民選舉產生,而非任何政府機關介入。(3)自由原則我國憲法第132 |
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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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on)3 參考資料4 關建字 輔導室(Office Of Counselors)依國民教育法第十條規定,國民小學應設輔導室或輔導教師。輔導室至主任一人及輔導教師若干人,由校長遴選具有教育熱忱與專業知能教師任之。輔導室得另置具有專業知能之專任輔導人員若干人。國民小學行政組織二十五班以上設輔導室,輔導室得設輔導、資料二組;設有特殊教育班級者,輔導室得依特殊教育類別增設各組。(註一) 職責分工 輔導主任(Director Of Counseling)一、單位主管角色輔導主任是輔導室的主管,他不僅領導整個輔導室同仁共同推動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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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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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目錄1 行政院地位2 行政院長產生之方式3 行政院之職權4 行政院與立法院之互動關係5 參考書目6 關鍵字 行政院地位依據我國憲法第53條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而行政院長為最高行政首長。又依據憲法第54條:「行政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各部會首長若干人,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由此組成集體負責之行政機關。 行政院長產生之方式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1項之規定可知行政院長系由總統直接任命產生,而非立法院同意,再而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之規定,總統對行政院長的免職令也不須經由立法院之同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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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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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中,即使是再怎麼小型的學校,輔導教師也不可能只靠自己一個人就能把輔導工作做好。「國民教育法」第十條規定,輔導室得另置具有輔導專業知能之專任輔導人員若干人及義務輔導員若干人。亦即,如果經費足夠,學校是可以聘具有輔導專業知能的專任輔導人員,以補輔導教師之不足;如果經費不足,也可聘任義務輔導人員協助。這裡所謂義務輔導人員,指的是輔導志工。其實聘輔導志工根本無須入法,那是學校的權責。就算學校招募輔導志工,也算是個輔導團隊。更何況,任何助人的工作,學校輔導也不例外,都不可避免地會形成助人的網絡工作(helping netw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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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