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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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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通令各地方捉拿在逃的人犯。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或受刑人逃亡或藏匿而不知其所在時,得通緝之。但如知悉逃亡或藏匿的處所,則應拘提,不得通緝。通緝,應以通緝書通知附近或各處檢察官、司法警察機關;必要時得登載報紙或以其他方法公告。被通緝的人,稱為「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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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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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例]檢察官在案發現場四處察看有無凶手留下的蛛絲馬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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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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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職位最高、居領導地位者。如:「首席檢察官」、「首席指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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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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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官、檢察署檢察官,為審理或偵訊案件之必要,傳喚受刑人或受羈押之人,並以傳票通知執行監獄或看守所,將受刑人或受羈押之人提庭訊問。借提人犯不得外宿,當晚必須解還;若借往遠地查證,當天無法趕回,則應寄押於當地之監所,次日清晨再行提出。司法警察為辦理案件需要,亦得向法院聲請借提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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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中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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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所痛恨的人。語本《新五代史.卷四十六.雜傳.趙在禮傳》。[例]那位檢察官嫉惡如仇,是黑道人物的眼中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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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惡如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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憎恨壞人壞事如同仇敵一般。[例]他一向疾惡如仇,最適合當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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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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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指法院或檢察官將羈押的被告,或認為有羈押原因而無羈押必要的被告,交付於得為其輔佐之人或該管區域內其他適當的人,而停止或免除羈押行為。[例]受責付的人應出具證書,載明如經傳喚應令被告隨時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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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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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為發掘犯罪事實的真相,對犯罪嫌疑人及證據,作不公開的考查、蒐集,以便決定是否提起公訴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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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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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與「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死亡宣告係指失蹤人失蹤達一定之期限而未知其生死,則法院可就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宣告其死亡,經公告後,該人自此在法律上推定為已死亡之人。胎兒的權利能力胎兒在母親體內尚未出生,但為保障其出生後之利益,將其預先假設為一可承受利益之主體,依據民法第7條之規定,其權利能力在現受利益之範圍內視為既已出生。然,胎兒若為死產,則既已享有之利益回溯隨之解除。自然人的行為能力「行為能力」係指行為人在法律上作有效法律行為之資格。以人之意思表示為基礎, 依其意思、思慮作為考量,民法上將行為能力劃分為三類,分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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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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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戒除。如:「施用菸毒成癮,可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請求勒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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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