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俛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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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頭。《文選.賈誼.過秦論》:「百越之君,俛首係頸,委命下吏。」《文選.潘岳.秋興賦》:「悟時歲之遒盡兮,慨俛首而自省。」
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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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事、做事。《史記.卷五四.曹相國世家》:「卿大夫已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來者皆欲有言。」宋.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
毛骨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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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身已據鞍,遂交轡而行。夾道列炬如晝,行數里,火光浸微。至大官府,中有殿,南向垂簾,簾內燈燭明滅。廷下吏卒或坐或臥,見二騎至,不為起。二人轉而東,復少北,有聽事,對設兩榻,執事者鞠躬聲喏,虡揖就坐,曰:「此君治所也。」俄一小兒自屏間出,挽其衣。虡曰:「令嗣先在此矣。」蓋數年前所失稚子也。虡曰:「君且歸,徐當相迎。」興祖方攬轡,蹶然而寤。明日,遍告常所來往者,疑為不祥。未幾,因出謁1>,過婁氏之門,毛骨凜然俱竦2>,即得疾。扶歸家,信宿3>而卒。卒後,其表弟陳振夢見之,與語如平生。振曰:「聞兄為冥吏,信否?」興祖唯唯。振又曰:「人持盃珓來卜者,兄能告以吉凶乎?」曰:「大渾王雅不喜此。」振曰:「然...
係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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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繩子套在頸上,表示等候降罪。《文選.賈誼.過秦論》:「百越之君,俛首係頸,委命下吏。」《資治通鑑.卷九.漢紀一.高帝元年》:「秦王子嬰素車、白馬,係頸以組,封皇帝璽、符、節,降軹道旁。」也作「繫頸」。
一無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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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無所事事」之典源,提供參考。 《史記.卷五四.曹相國世家》參始微時,與蕭何善;及為將相,有卻。至何且死,所推賢唯參。參代何為漢相國,舉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約束。擇郡國吏木詘於文辭,重厚長者,即召除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務聲名者,輒斥去之。日夜飲醇酒。卿大夫已下吏及賓客見參1>不事事2>,來者皆欲有言。至者,參輒飲以醇酒,閒3>之,欲有所言,復飲之,醉而後去,終莫得開說,以為常。 〔注解〕 (1) 參:曹參(?∼前190),西漢沛縣人。秦末,隨漢高祖劉邦起事,破秦軍,敗項羽,戰績彪炳。漢立,封平陽侯,相齊王,使黃老之治,人俱稱賢。蕭何卒,參代為相國,依何之規,無所更變,三年而卒...
無足挂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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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守尉今捕論,何足憂。」二世喜曰:「善。」盡問諸生,諸生或言反,或言盜。於是二世令御史案諸生言反者下吏,非所宜言。諸言盜者皆罷之。迺賜叔孫通帛二十匹,衣一襲,拜為博士。 〔注解〕 (1) 輻輳:音ㄈㄨˊ ㄘㄡˋ,聚集。 (2) 特:不過是。 (3) 閒:同「間」。〔參考資料〕 另可參考:《漢書.卷四三.酈陸朱劉叔孫傳.孫叔通》
毛髮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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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身已據鞍,遂交轡而行。夾道列炬如晝,行數里,火光浸微。至大官府,中有殿,南向垂簾,簾內燈燭明滅。廷下吏卒或坐或臥,見二騎至,不為起。二人轉而東,復少北,有聽事,對設兩榻,執事者鞠躬聲喏,虡揖就坐,曰:「此君治所也。」俄一小兒自屏間出,挽其衣。虡曰:「令嗣先在此矣。」蓋數年前所失稚子也。虡曰:「君且歸,徐當相迎。」興祖方攬轡,蹶然而寤。明日,遍告常所來往者,疑為不祥。未幾,因出謁1>,過婁氏之門,毛骨凜然俱竦2>,即得疾。扶歸家,信宿3>而卒。卒後,其表弟陳振夢見之,與語如平生。振曰:「聞兄為冥吏,信否?」興祖唯唯。振又曰:「人持盃珓來卜者,兄能告以吉凶乎?」曰:「大渾王雅不喜此。」振曰:「然...
鄧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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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堯舜,莫若使天下無樂乎為君;欲為秦,莫若無怪乎盜賊之爭天下。」(《伯牙琴•君道》)鄧牧對於君主專制下吏治的腐敗也進行了抨擊,他說:「後世以所以害民者牧民,而懼其亂,周防不得不至,禁制不得不詳,然後小大之吏佈於天下,取民愈廣,害民愈深,才且賢者愈不肯至,天下愈不可為矣。……人之亂也,由奪其食;人之危也,由竭其力。而號為理(治)民者,竭之而使危,奪之而使亂,二帝三王平天下之道,若是然乎!」(《伯牙琴•吏道》) 著作著有《伯牙琴》一書。他的書取名為「伯牙琴」,是有感於「世無知音,余獨鼓而不已」。 評價(資料取自於網路)
區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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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於邊界的土堡崗哨。《漢書.卷五四.蘇建傳》:「區脫捕得雲中生口,言太守以下吏民皆白服,曰上崩。」宋.張孝祥〈六州歌頭.長淮望斷〉詞:「隔水顫鄉,落日牛羊下,區脫縱橫。」也作「甌脫」。
定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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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案、決斷。宋.洪邁《夷堅乙志.卷二○.祖寺丞》:「此事固非祖公意,然因其疑,遂送他所,竟以死罪定斷。」《金史.卷一五.宣宗本紀中》:「乙未,敕尚書省,自今六部稟議常事,但可再送,不得趣召辨正。餘應入法寺定斷而再送,猶未當者具以聞,下吏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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