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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人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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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人天相」係由「吉人」及「天相」二語詞組合而成。
「吉人」見於《左傳.宣公三年》。春秋鄭文公有個叫燕姞的妾,夢見鄭國祖先化為天使賜予蘭花,不久便受到寵幸而懷孕,生下了一個男嬰,便以「蘭」為名。後來鄭文公因厭惡自己的兒子們,把他們全部驅逐,公子蘭投奔到晉國,而後跟隨晉文公攻伐鄭國。鄭國大夫石癸說:「我聽說姬姓與姞姓婚配,其子孫將昌盛。姞,就是吉人的意思,周朝先祖后稷的皇后便是姞姓,而公子蘭是姞妃的外甥,也必受上天庇佑而登上皇位,其後代也必將繁衍。我們如果先接納他為國君,可以獲得他的寵信。」所以石癸等人便共同迎接公子蘭回來,立他為君,即鄭穆公,並和晉國和談。
「天相」則見於《左傳.昭公四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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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模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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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州臨濟慧照禪師語錄》道流1>,真佛無形,真法無相。爾2>秖3>麼幻化上頭作模作樣,設求得者,皆是野狐精魅4>,並不是真佛。是外道5>見解。夫如真學道人,並不取佛,不取菩薩羅漢,不取三界殊勝,迥無獨脫,不與物拘。乾坤倒覆,我更不疑;十方諸佛現前,為一念心喜;三塗地獄頓現,無一念心怖。緣何如此?我見諸法空相,變即有,不變即無。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所以夢幻空花,何勞把捉! 〔注解〕
(1) 道流:道士之輩。
(2) 爾:你。
(3) 秖:通「祇」,只是。
(4) 野狐精魅:狐精妖魅。指那些裝模作樣、假裝得道之人。
(5) 外道:不正的派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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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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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看一遍。《文明小史》第一回:「說著便把這本卷子送了過來說:『請太尊過目,再定去取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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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雨櫛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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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櫛風沐雨」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相傳在堯的時代,天下發生大水,把田地和房子都沖毀了,人們生活十分痛苦。於是堯派禹前去治水。禹是個十分認真負責的人,有悲天憫人的胸懷。他親拿著治水的工具,和工人們一起開通水道,疏通洪水,因為太勞累,以至小腿上面的毛也被磨光了,身體常常浸沐在驟雨中,頭髮被烈風給吹動著,也就是頂著烈風急雨不斷辛勤工作,只希望早日消除洪水,讓天下百姓能夠安居樂業。《莊子.天下》文載,墨子稱禹「沐甚雨,櫛疾風」,後來「櫛風沐雨」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在外奔走,極為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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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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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接續而不中斷。[例]他把一條由數十顆珍珠連綴而成的美麗項鍊,送給妻子作生日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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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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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心神、神志。《儒林外史》第五回:「精神顛倒,恍惚不寧。」《紅樓夢》第二五回:「精神漸長,邪祟稍退,一家子纔把心放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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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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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法外」是指犯罪者逃過法律制裁,仍自由自在。「逍遙」一詞見於《莊子.讓王》篇。舜要把天下讓給善卷。善卷回答說:「我住在宇宙之中,冬天到了就換皮毛厚衣,夏天到了就換穿麻縷薄衣。春天時,我從事耕種,勞動我的身體;秋天時,我收割後,不愁沒食物吃。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由自在地活於天地之間,暢意自得,無所牽掛。我要天下做什麼?」這裡的「逍遙」表示暢意自得,無所牽掛;也就是自由自在。法律是用法約束人行為的條文,違法者必須受罰,甚或失去自由。一個人若犯了罪,卻未受法律的制裁,仍自由自在地活著,就稱為「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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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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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約、約略。《老殘遊記》第一九回:「老殘先到齊河縣,大概把情形告知子謹。」《紅樓夢》第一四回:「大概點了一點數目單冊,問了來昇媳婦幾句話,便坐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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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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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烹飪方法。把食物置鍋內,以少量的油略為翻攪至熟者。如:「炒三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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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刀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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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但有一次黃祖在宴請賓客時,禰衡當場和他起了衝突,而且出言不遜,黃祖一怒之下就將他殺了。曹操當初把禰衡送給別人就是想借別人的手殺他,後來果然成真。這就是「借刀殺人」。明代戲曲《三祝記》裡,用到這句成語。劇中描述宋代名臣范仲淹的政敵想除掉范仲淹這個眼中釘,屬下便獻計說:「目前正值趙元昊的叛變,朝廷欲選將帶兵平亂,您不如明天上奏推薦范仲淹,他沒有帶兵經驗,說不定會死在前線,這正是借刀殺人之計,又可以顯現出您不計前嫌,以德報怨。」後來,「借刀殺人」就用來比喻假他人之手去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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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