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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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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私人間一般社會生活的主要法律,為人民權利義務的準繩。
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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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治由全體人民共同治理。國父根據美國總統林肯先生所言by the people一語翻譯而來。為民主主義的要素之一,相當於三民主義中的民權主義。
人權教育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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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Arbitration)仲裁是一個不需要進入司法程序的過程,有爭議的雙方要求第三人或國家傾聽它們之間的爭辯,然後由這個第三者做出決定,而這個決定會讓雙方都願意遵循。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在人權或公民權的憲法中所做的聲明,主要列出防止政府干涉的保護措施。公民權利(Civil rights)關於公民的自由與公平的權利(例如,獲取資訊與選舉的責任)。集體權利(Collective rights)關於一些團體保護自己利益與特性的權利...
創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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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接民主制度中,賦予人民直接制定法律之權。我國《憲法》明文保障人民之創制權。
權利請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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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國會於西元一六二八年,向英王查理一世提出,要求保障人民權利的重要文件。
獨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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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監視、鎮壓反對者。然其與極權獨裁亦有不同處,其權威往往訴諸於領袖個人氣質,且在威權獨裁下雖限制公民權利,但對於社會之宗教、文化、經濟等則不設過多限制。 極權獨裁(the totalitarian dictator)在極權獨裁下,政府依據某特定之意識形態來改造社會,將不符合此理想目標者作為敵人改造,甚至是消滅,如希特勒迫害六百萬猶太人、史達林殺死數以千萬的俄國人一樣。(註2)而在極權獨裁統治下,人民從內到外的生活都被統治者控制,無法表達自己之自由意志。 參考書目註1:彭懷恩(2001):《政治學概論》,台北:風雲論壇出...
建國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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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父所著的建國計畫。內容分為三部分:一、心理建設。即《孫文學說》,闡揚「知難行易」的道理,勉人勇於實行。二、物質建設。即《實業計畫》,作為發展中國實業的藍圖,也是發達國家資本的具體方案。三、社會建設。即《民權初步》,說明集會討論事情的方法,使國民熟習集會的規則,才能成為一個有組織的社會和現代化的民主國家。而先總統蔣公於民國二十八年,補充了倫理建設、政治建設兩部分,合稱五大建設。
官僚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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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忽視人民權益的作風。如:「民主時代應澈底改革已不合時宜的官僚政治。」
民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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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為追求自由、民權等而發起的運動。[例]近年來,極權國家在民運風潮的推動下,有逐步民主化的趨勢。 △民主運動
權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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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國會於西元一六八九年制定,目的在防止行政機關專斷,以保障人民權利,是英國憲政的基石。也稱為「民權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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