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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考試委員會(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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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中等學校考試委員會於一九一七年跟同年開辦的學校文憑考試(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s)一起成立。當時的教育委員會(board of education)希望藉此委員會協調不同大學的考試董事會(examining board)的工作,並確保中學教育水準的齊一。
  中等學校考試委員會由二十一名委員組成,包括十名考試董事會成員,六名教師代表,以及五名地方教育當局代表。一九三六年,委員會代表的選舉改由國會議員選區各自選出三分之一的代表名額。由於[諾爾伍德報告書](Norwood Report)建議結束學校文憑考試,因此中等學校考試再度有所變革,其成...
學校課程與考試委員會(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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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與威爾斯學校課程與考試委員會(The Schools Council for Curriculum and Examinations for England and Wales, 簡稱SCCEEW)成立於一九六四年。一般認為它的出現是為了解決自一九四七年英國將中等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範圍後所引起的課程爭議。其後,一九七○年代所倡議的提高義務教育的離校年齡至十六歲也產生一些課程難題。其目的是在支援課程的發展,以強化教師的工作,並調和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學校教師三方面對課程與考試的不同看法。
  學校課程與考試委員會為了提升學生的自主權,使能適應二十世紀下半葉日益複雜的社會生活,乃...
帶回家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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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帶回家考試屬於開卷考試之一。
  有的教師認為既然採用開卷考試,且又不限制所能參考的資料,那就不必在學校參加考試,而由學生帶回家自行考試。帶回家考試可以測量學生較高層次的認知能力,如組織、綜合、分析、批判等,雖然「帶回家考試,有其優點,但卻有兩個嚴重的缺點,而使其應用受到很多限制。第一個缺點是教師無法了解學生是否完全獨立作答,任何人的幫助均會影響測驗的結果和破壞測驗的公平性,而喪失考試的意義。第二個缺點是學生對試題或作答方法有疑問時,沒有辦法請教教師,因為,任何試題的編製,均很少達到完美的境界,故應有讓學生發問的機會。
模擬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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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某種考試的形式而舉行的測驗。
升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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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各公家機關內符合某種資格的人員所實施的考試,合格者得以晉升至一定的等級。如:「每年的升等考試,是低階人員取得較高職位的重要管道。」
文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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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官考試」係指運用考試以甄選政府人員的方式。我國隋唐時期所建立的科舉取士制度,乃是考試應用在文官甄選上之濫觴。此種通過文官考試以進入政府機構工作的方式在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傳入歐洲。美國聯邦考選委員會(U.S. Civil Service Commission)亦於一八八三年將文官考試列為人員甄選的必要程序。現今我國各級公務人員之任用考試(如基層特考、普通考試、高等考試等)均為文官考試。應試者通過是等考試後,經過一段時間之職前訓練,便取得相當職級之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得以服公職。
普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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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考試院舉辦的一種公職人員考試,凡高級中學畢業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有資格報考。簡稱為「普考」。
特種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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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考試院為適應各特殊需要,在普通、高等考試之外所舉辦的公務人員考試。簡稱為「特考」。
甲種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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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種考試為公務人員資格考試之一種。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三條規定:「公務人員考試,分高等考試、普通考試二種;高等考試必要時,得按學歷分級舉行。為適應特殊需要,得舉行特種考試,分甲、二、丙、丁四等。」此乃甲種考試之法令依據。唯民國五十一年(1962)以前並未舉辦,自民國五十一年〔考試法〕修正後,「甲種考試」名稱始乃確定,民國五十七年第一次舉辦,因此考試及格人員係分發簡任級以上或分類職位制十職等以上的高階職位,故甚為各界關注。
1.應考資格: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七條規定資格如下:(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所、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研究院、所,得有博士學位,並任專攻學術有...
考試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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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回饋是指將考試結果之訊息提供給學生並對學生提供解釋。考試的結果會直接影響學生的學習,且能提供有關教學是否有效的訊息。
  由於學生的個別差異及其對考試分數的解釋方式,考試結果可能影響到學生的成就動機、自我概念、學習態度及學習方法。教師對學生提供考試回饋,可以作為學生改進學習行為的參考,增強良好的學習行為。相反的,如果學生在考試後未曾得到回饋,在持續的教學活動中,會遵循既往的學習行為,不知道改進。可知考試回饋是影響學習行為的關鍵之一。
  對於考試分數的解釋,有下列三種:
  1.相對解釋法︰又稱為常模參照的解釋(norm-referenced inte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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