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庫查詢時間:546.8867 ms
共 1107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排序方式:
關鍵字 |
搜尋次數 |
關聯性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名不虛立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年輕時遊歷宇內,四十二歲繼承父親司馬談為太史令,並承遺命著述。因辯護李陵降匈奴事,觸怒武帝下獄,受腐刑。後為中書令,完成《史記》,為紀傳體之祖,亦為通史著作之祖。
(2) 薛:春秋時國名,地約在今山東省滕縣東南。
(3) 閭里:鄉里。
(4) 鄒、魯:鄒,春秋時邾國,地約在今山東省鄒縣,戰國時改為鄒,為楚所滅。魯,周朝天子分封的諸侯國之一,地約在今山東省滋陽縣、江蘇省沛縣及安徽省泗縣一帶,以曲阜為國都,後為楚國所滅。
(5) 孟嘗君:指田文,戰國時齊之公族,生卒年不詳。相齊,封於薛,孟嘗君為其稱號。好養賢士,食客數千人。 ※◎2《史記.卷一二四.遊俠列傳.序》自秦以前,匹夫之俠,湮滅不...
|
顧不得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不能顧及。《文明小史》第一○回:「傅知府無可如何,也顧不得上司責問,只得將一干人鬆去刑具。」也作「顧不的」。
|
大赦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國家遇有特別情況時,由元首發布命令,赦免若干罪犯,或予以減刑。《三國演義》第八○回:「丕即傳旨,大赦天下。」
|
不服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不甘心、不服氣。《文選.陸機.豪士賦序》:「懼萬民之不服,則嚴刑峻制,以賈傷心之怨。」《三國演義》第三三回:「以丞相天威,何所不服?」也作「不伏」。
|
美麗島事件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總務馬之驌個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罪名被捕,<自由中國>被查封。雷震遭判處有期徒刑10年,劉子英判12年,馬之驌5年,傅正交付感化,而告煙消雲散。 關鍵字中文關鍵字:雷震事件英文關鍵字:Lei Chen Incident 出處許雪姬/著。台灣歷史辭典,2004年出版,頁606。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放行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准許通過。《宋史.卷四六.度宗本紀》:「以文武官在選,困於部吏,隆寒旅瑣可閔,詔吏部長貳、郎官日趣銓注,小有未備,特與放行,違者有刑。」
|
楊華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入詩壇,但日本人一直視其為不穩分子。 1927年2月5日,楊華因違反治安維持法被捕入獄,監禁在台南刑務所,在獄中創作53首詩,題名為《黑潮集》。與張我軍、賴和一樣,堅持使用中文創作,也,率先嘗試以台語創作,如〈女工悲曲〉。 1936年,因時局困迫,貧病交織,懸樑自盡。被喻為「新文學的薄命詩人」。 文學創作 楊華受到泰戈爾、冰心以及日本俳句的影響,多以短詩形式創作,最少兩行,至多六行;詩風清新自然,兼具抒情與哲理,含蓄動人。由於本身漢學涵養深厚,鎔鑄新詞十分順手,意象也輕巧鮮活。 楊華的創作走左翼政治路線,以悲...
|
鳴琴而治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稱頌地方官政績良好。語本漢.劉向《說苑.卷七.政理》:「宓子賤治單父,彈鳴琴,身不下堂而單父治。」後比喻政簡刑輕,無為而治。
|
公法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直接關於國家的法律。如《憲法》、《國際公法》、《刑法》、《行政法》等。
|
不教而誅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平時不透過教育來防範罪行,遇有犯錯立即加以處罰或判死刑。《漢書.卷二七.五行志中之下》:「佞人依刑,茲謂私賊,其霜在草根土隙間。不教而誅茲謂虐,其霜反在草下。」《官場現形記》第二○回:「大人限他們三個月叫他們戒煙,寬之以期限,動之以利害,不忍不教而誅。」也作「不教而殺」。
|
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