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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本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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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正本清源」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正本清源」原作「清原正本」。漢代的史學家班固,曾在《漢書》的〈刑法志〉中討論國家的刑法制度,認為當時的法律有許多不合宜的地方,處刑的輕重常拿捏不當,重者太重,死刑人數過多;輕者太輕,無法達到遏止的效果。在這種情況之下,無法遏止輕犯者作惡,官吏又每每以斬大盜建立威信,結果社會依然混亂。原因除了禮樂教養的缺乏外,就是刑法制定不當的後果。所以班固認為必須要從源頭開始清理、從根本開始整頓,也就是從檢討刑法制度做起,修改不當的法令,重新衡量罰則的輕重,才能使社會達到真正的安定,人民有安樂的生活。後來「正本清源」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比喻澈底改革以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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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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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接新職的官吏。《福惠全書.卷三.蒞任部.親查閱》:「新任盤查時,先請前任,及佐貳等官俱至,然後諸庫門序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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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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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境上的關口。《史記.卷一二○.汲鄭列傳.汲黯》:「愚民安知市買長安中物,而文吏繩以為闌出財物于邊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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弭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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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車行的節度。弭節指停車。《楚辭.屈原.離騷》:「吾令羲和弭節兮,望崦嵫而勿迫。」宋.蘇軾〈次韻孔文仲推官見贈〉詩:「候吏報君來,弭節江之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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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蹈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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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暑。秦之戍卒不能其水土,戍者死於邊,輸者僨於道。秦民見行,如往棄市,因以謫發之,名曰「謫戍」。先發吏有謫及贅婿、賈人,後以嘗有市籍者,又後以大父母、父母嘗有市籍者,後入閭,取其左。發之不順,行者深怨,有背畔之心。凡民守戰至死而不降北者,以計為之也。故戰勝守固則有拜爵之賞2>,攻城屠邑則得其財鹵3>以富家室,故能使其眾蒙矢石4>,赴湯5>火,視死如生。今秦之發卒也,有萬死之害,而亡銖兩之報,死事之後不得一算之復,天下明知禍烈及己也。陳勝行戍,至於大澤,為天下先倡,天下從之如流水者,秦以威劫而行之之敝也。 〔注解〕
(1) 典故或見於《傅子》。
(2) 拜爵之賞:授予爵位作為賞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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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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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缺乏。《新唐書.卷一五四.李晟傳》:「時敖廥單覂,乃使張彧假京兆少尹,多署吏,調畿內賦,不淹旬,芻米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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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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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刑法,罪犯被判充軍或流徙。《福惠全書.卷二九.郵政部.稽查徒犯》:「有官吏豪棍犯贓而發配者,上司差押,連文解到,本州縣具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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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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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負重任的官吏。《晉書.卷一○九.慕容皝載記》:「學者三年無成,亦宜還之於農,不可徒充大員以塞聰俊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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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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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制度,政府官吏及婦女有訴訟事,派親屬或家人代表投案,稱為「抱告」。《野叟曝言》第一八回:「先叫了洪儒上去,問不多兩句,就叫抱告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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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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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陸衝要之地。《三國志.卷二一.魏書.傅嘏傳》:「設令列船津要,堅城據險。」《南史.卷七○.循吏傳.杜慧度傳》:「九真太守李遜父子勇壯有權力,威制交士,聞刺史滕遯之當至,分遣二子斷遏水陸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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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