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1027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資料庫查詢時間:359.3784 ms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法無三日嚴,草是年年長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諺語)官場辦案只有三天的緊嚴,過了三天,就沒人過問了,但是犯法的人年年都在增加。這是諷刺官府辦案的人不認真執法,以致收不到效果。《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朝廷也曾屢次差了明公正大臣出去查辦,奈法無三日嚴,草是年年長。」
招權納賂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把持權柄,收受賄賂。《元史.卷二○四.宦者傳.朴不花傳》:「不花驕恣無上,招權納賂,奔競之徒,皆出其門,駸駸有趙高、張讓、田令孜之風。」明.李昌祺《剪燈餘話.卷一.何思明遊酆都錄》:「皆人間清要之官而招權納賂,欺世盜名,或於任所陽為潔,而陰受苞苴。」也作「招權納賄」、「招權納賕」。
以身試禍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此處所列為「以身試法」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據《漢書.卷七六.趙尹韓張兩王傳.王尊》載,漢代王尊,是位潔奉公、處事嚴明、不畏豪強的官吏。在他小時候父母親過世後,就跟著伯、叔父,以幫人牧羊維生。他十分好學,牧羊之餘,熟讀史書,日後也因此而有機會擔任官職。元帝時,他被擢升為安定太守,一上任就發出公告給所屬縣衙,告誡官吏要以身作則,當人民的表率,革除貪婪鄙陋的惡習,明察謹慎的盡守職責,不要無視法律尊嚴,而親身去試探。後來「以身試法」演變為成語,用來形容無視於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
價重連城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此處所列為「價值連城」之典源,提供參考。 #《史記.卷八一.頗藺相如列傳》1>趙惠文王2>時,得楚和氏璧3>。秦昭王4>聞之,使人遺趙王書,願以十五城請易璧。趙王與大將軍頗諸大臣謀:欲予秦,秦城恐不可得,徒見欺;欲勿予,即患秦兵之來。計未定,求人可使報秦者,未得。宦者令繆賢曰:「臣舍人藺相如可使。」……趙王於是遂遣相如奉璧西入秦。秦王坐章臺見相如,相如奉璧奏秦王。秦王大喜,傳以示美人及左右,左右皆呼萬歲。相如視秦王無意償趙城,乃前曰:「璧有瑕,請指示王。」……相如持其璧睨柱,欲以擊柱。秦王恐其破璧,乃辭謝固請,召有司案圖,指從此以往十五都予趙。相如度秦王特以詐詳為予趙城,實不可得,乃謂秦王...
疏財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施捨錢財。《三國演義》第五回:「此間有孝衛弘,疏財仗義,其家巨富;若得相助,事可圖矣。」
私行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4.官吏微服出巡。《大宋宣和遺事.亨集》:「臣等妝為僕從,自后載門出市私行,可以恣觀市廛風景。」《警世通言.卷九.李謫仙醉草嚇蠻書》:「都猜道朝廷差李學士出外私行觀風考政,無不化貪為,化殘為善。」
亂作胡為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猶「胡作非為」。見「胡作非為」條。01.元.喬孟符《金錢記》第三折:「枉了你窮九經三史諸子百家,不學上古賢人囊螢積雪、鑿壁偷光,則學亂作胡為,這等無上下,無恥,我道你為何撞入後花園中,元來正懷著此事!」02.元.李好古《張生煮海》第一折:「隨你自去打斛斗,學踢弄,舞地鬼,喬扮神,撒科打諢,亂作胡為。」 
梁書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書名。唐姚思撰,五十六卷,為南朝梁代的史書。紀傳體,分為本紀六、列傳五十。其中二十五篇為其父姚察舊稿。持論公允,次第齊整,為二十四史之一。
負荊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荊,楚木,可作鞭杖。負荊指背負鞭杖,請求責罰。表示認錯賠禮。《史記.卷八一.頗藺相如傳》:「頗聞之,肉袒負荊,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
東向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面向東方。《史記.卷八一.頗藺相如傳》:「今括一旦為將,東向而朝,軍吏無敢仰視之者,王所賜金帛,歸藏於家,而日視便利田宅可買者買之。」
貓頭鷹博士
你喜歡貓頭鷹博士嗎

針對貓頭鷹博士的服務你會給幾顆星呢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