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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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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職官名。掌管接待外國使節的事,至清末廢。《史記.卷一二六.滑稽傳.淳于髡傳》:「乃罷長夜人飲,以髡為諸侯主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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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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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外交禮節。為答謝鄰國的來訪,而前往該國訪問。《左傳.宣公十年》:「諸侯之師伐鄭,取成而還,秋,劉康公報聘。」也作「報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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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稔罪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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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惡貫滿盈」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尚書》之名原意為上古之書,屬於泛稱,後來才成專名。「尚書」一名的原意,即指古代的公文。〈泰誓〉這一篇是周武王起兵討伐商紂王時,大會諸侯於孟津,對將士們的誓師的宣言。商朝末年,商紂王暴虐無道,百姓生活痛苦,諸侯也懷有異心。當時有一個叫姬昌的諸侯(即後來的周文王),在他的封地上施行仁政,廣得民心和諸侯的支持。姬昌死後,其子姬發繼位(即周武王),便率領諸侯起兵伐紂。軍隊在孟津渡過黃河,準備進發商都朝歌。此時周武王聚集軍隊,發表誓師宣言說:「商朝的罪惡就像用繩子貫穿錢幣,已經完全穿滿了!現在不是我要去討伐商朝,而是天命要我去做,我如果不遵守天命,那我就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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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聽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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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言聽計從」之典源,提供參考。 #《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列傳》1>楚已亡龍且,項王恐,使盱眙人武涉往說齊王信曰:「天下共苦秦久矣,相與勠力擊秦。秦已破,計功割地,分土而王之,以休士卒。今漢王復興兵而東,侵人之分,奪人之地,已破三秦,引兵出關,收諸侯之兵以東擊楚,其意非盡吞天下者不休,其不知厭足如是甚也。且漢王不可必,身居項王掌握中數矣,項王憐而活之,然得脫,輒倍約,復擊項王,其不可親信如此。今足下雖自以與漢王為厚交,為之盡力用兵,終為之所禽矣。足下所以得須臾至今者,以項王尚存也。當今二王之事,權在足下。足下右投則漢王勝,左投則項王勝。項王今日亡,則次取足下。足下與項王有故,何不反漢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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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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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約法三章」之典源,提供參考。 《史記.卷八.高祖本紀》漢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諸侯至霸上。秦王子嬰素車白馬,係頸以組,封皇帝璽符節,降軹道旁。諸將或言誅秦王。沛公曰:「始懷王遣我,固以能寬容;且人已服降,又殺之,不祥。」乃以秦王屬吏,遂西入咸陽。欲止宮休舍,樊噲、張良諫,乃封秦重寶財物府庫,還軍霸上。召諸縣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偶語者弃巿。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1>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2>罪。餘悉除去秦法。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且吾所以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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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湯投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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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稱為「智囊」。太子(景帝)即位後,更升任為御史大夫,常上疏建言,景帝幾乎沒有不接受的。後來他倡議削諸侯封地,讓各諸侯王懷恨在心,當景帝果真採用其議,削奪諸侯王封地時,吳、楚等七個諸侯國便舉兵叛變,要求皇帝誅殺鼂錯,形成西漢史上著名的「七國之亂」。景帝為平息內亂,於是答應諸侯王的要求,犧牲了鼂錯。鼂錯雖然含怨而終,但他所提出的種種建議,對景帝都有極大的影響力。例如他曾對邊塞的守備提出建議,主張應用鼓勵的方式激勵將士保衛疆土,他說:「對於能固守城池及戰勝敵人者,要給予爵位以示獎賞;對於能攻陷敵方城池者,要贈予所得的財貨以增加他的財富與權勢。唯有如此,才能使將士們甘願冒著生命的危險,不顧生死的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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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極生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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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史記.卷一二六.滑稽列傳.淳于髡》淳于髡者,齊之贅婿也。長不滿七尺,滑稽多辯,數使諸侯,未嘗屈辱。……威王八年,楚大發兵加齊。齊王使淳于髡之趙請救兵,……髡辭而行,至趙。趙王與之精兵十萬,革車千乘。楚聞之,夜引兵而去。威王大說,置酒後宮,召髡賜之酒。問曰:「先生能飲幾何而醉?」對曰:「臣飲一斗亦醉,一石亦醉。」威王曰:「先生飲一斗而醉,惡能飲一石哉!其說可得聞乎?」髡曰:「賜酒大王之前,執法在傍,御史在後,髡恐懼俯伏而飲,不過一斗徑醉矣。若親有嚴客,髡帣韝鞠,侍酒於前,時賜餘瀝,奉觴上壽,數起,飲不過二斗徑醉矣。若朋友交遊,久不相見,卒然相睹,歡然道故,私情相語,飲可五六斗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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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合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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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烏合之眾」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管子(?∼西元前644),名夷吾,字仲,春秋齊國潁上人。初事公子糾,後事齊桓公為相。通貨積財,富國強兵,尊周室,攘戎狄,九合諸侯,一匡天下;輔佐桓公成為霸主,桓公尊為「仲父」。管子奠定齊國的法治思想,著重經濟管理,他曾說:「像烏鴉一樣暫時湊合在一起的人,因為沒有組織、沒有紀律,剛開始什麼都好商量,久了就什麼都看不對眼,互相唾棄。表面上雖然還維持良好的關係,但因為沒有交心,權力不在領導人的手上,而在屬下或幕僚,可說是暫時依附、沒有權勢的領導者。」後來「烏合之眾」被用來比喻暫時湊合,無組織、無紀律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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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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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葬時拉引棺木入墓穴的繩子。同「紼」。《周禮.地官.遂人》:「及葬,帥而屬六綍。」《禮記.雜記下》:「升正柩,諸侯執綍五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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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措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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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手足無措」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史記.卷四七.孔子世家》有一段記載:衛靈公死後,衛人立蒯聵(ㄎㄨㄞˇ ㄎㄨㄟˋ)之子輒,是為出公。這一年六月,趙鞅將蒯聵納於衛國的戚地,與輒對立。直到出公五年,衛君輒始終違抗父親蒯聵,諸侯們屢次以這件事責備衛國。這時孔子門人子路等多在衛國任職,衛君輒想要請孔子主政。此刻蒯聵已在晉人的協助下回國,佔領了戚邑,父子相峙不下,盡失其應有的風度。在這種情形下,孔子自然不願為一個名不正、言不順的君主效力。他向子路陳述「正名」的道理,說:「名分不正,所說的話就不合道理;說的話不合道理,事情就做不成;事情都做不成,當然安上治民的禮、移風易俗的樂就無法產生;禮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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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