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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字教育(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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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字教育是指為減少並掃除文盲,使不識字或識字很少的人獲得閱讀、寫字和計算能力而進行的一種活動。中國的識字教育始於清末。辛亥革命後,當時的政府亦曾制定〔識字運動宣傳大綱〕,以開展識字教育。從五十年代起,識字教育成為大陸地區成人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一九五二年十一月成立了中央掃除文盲工作委員會,推行速成識字法,廣泛開展掃盲運動。文化大革命期間,識字教育一度中斷。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國務院發出〔關於掃除文盲的指示〕後重新興起。一九八八年隨著國務院〔關於掃除文盲工作條例〕的頒發而逐步走向經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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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作息制度(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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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作息制度亦稱學校生活制度,即學校為合理安排在校學生每日的各項活動或全部生活時間而作出的統一規定,這包括上課、自習、勞動、課外活動,以及進校、離校、用餐、休息、睡眠等。
大陸地區各類學校在制定學校作息制度時,一般基於以下要求:(1)以衛生學及教學計畫、教學大綱為依據;(2)考慮學生的年齡特徵;(3)考慮學校所在地的季節、氣候和居民生活特點以及對時令變化;(4)貫徹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宗旨。 學校作息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內容:(1)制定校曆。規定學年、學期的起止時間、上課周數及考試時間、寒暑假和其他節假日,以及運動會、勞動及社區服務時間等;(2)制定課程表。其編排應... |
學生會(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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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舊稱學生自治會,為大、中學校在校學生的群眾性組織。早在民國八(1919)年的「五四」運動時期,北京的高等及中等學校學生率先成立了學生自治會。該組織在當時的反帝愛國學生運動中,發揮了組織動員、領導、協調的積極作用。民國十九年(1930)一月,國民政府訓令轉發〔學生自治會組織大綱〕二十二條及〔學生團體組織原則〕,其中規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得在學校以內組織學生自治會,學生自治會「以不侵犯學校行政為限」,會費自籌等。
一九四九年後,大陸地區的各高等及中等學校均建立了學生會,並以此取代了過去的學生自治會。全體在校學生為當然會員。學生會的領導人選經由全體學生選舉產生。 ... |
小學合格教師(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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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小學合格教師係指擔任小學教學工作、具備合格學歷或雖未有合格學歷但取得「小學教材教法考試合格證書」、「小學教師專業合格證書」者。
由於大陸地區不具備官方所規定合格學歷的小學教師甚多(主要在農村地區),且這類教師還將在一段時期內繼續存在。一九八六年五月,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批轉國家教委〔小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和〔關於中小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的實施意見〕規定:凡目前不具備規定學歷的小學教師,一般應通過考核,取得教材教法考試合格證書或者小學專業合格證書,並具備相應教師職務的任職條件,可稱之為合格教師。視實際情況,對一部分年齡偏大的教師(教齡滿二十年以上),如教學效果尚好,可不要... |
〔全日制小學暫行工作條例(試行草案)〕(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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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小學暫行工作條例(試行草案)〕是教育部於一九七八年九月二十二日下達討論、試行的一項教育規章,此項條例(試行草案)是對一九六三年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頒布的〔全日制小學暫行工作條例(草案)〕(下簡稱〔條例(草案)〕)的修改和補充。
一九七八年四月,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討論和修改,總的修改精神是:肯定一九六三年〔條例(草案)〕之基本內容,根據新形勢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補充,其他基本不動。修改補充的主要內容有:(1)明確小學教育要「為提高整個中華民族的科學文化水平,為實現新時期的總任務而奮鬥」;「小學教育的任務,是社會主義祖國培養新生一代,使他們接受中等教育有一... |
〔幼兒園工作人員服務規程〕(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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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工作人員服務規程〕是一九五一年大陸地區第一次初等教育和師範教育會議所擬訂有關幼兒教育的文件。其中對幼兒園工作人員的資格作了具體的規定:幼兒園園長(當時稱幼兒園主任)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1)幼兒教育專科(包括大學保育系)以上學校畢業者;(2)幼兒師範學校畢業,曾任幼兒教育工作一年以上者;(3)師範學校畢業或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準,曾任幼兒教育工作二年以上者;(4)相當於初級中學畢業的文化水準,曾任幼兒教育工作三年以上者。
幼兒園教師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1)幼兒師範畢業者;(2)師範學校或高級中學畢業,曾受短期幼兒教育專業訓練者;(3)具有相當於初級中學畢業的文化水準,... |
〔招生統一考試大綱〕(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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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統一考試大綱〕係大陸地區為指導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進行系統的溫課備考而編印的文件。按統一考試的科目分別編寫,反映普通中等教育階段(以高中階段為主)語文、政治、數學、外語(分英、俄、日、法、德、西班牙六個語種)、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等科教學應包括的內容和應達到的要求,從一九五四年起,由高等教育部會同教育部編發。高等教育部撤銷後,由教育部編發。一九七七年恢復統一招生考試制度後,教育部通知:「為了指導各類考生複習應考,我部編寫了〔一九七八年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複習大綱〕。」其中規定「大綱共包括政治、語文、數學、物理、化學、歷史、地理、外語八個科目」,「命題範圍將不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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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教育工作的指示〕(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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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教育工作的指示〕於一九五八年九月,由大陸中央、國務院發出;談當時的形勢,肯定成績,指出教育工作在一定的時期內曾經犯過教育脫離生產勞動、脫離實際,並且在一定程度上忽視政治、忽視黨的領導的錯誤,同時提出改進教育工作的任務和要求,主要有下列幾方面:
1.教育工作必須由黨來領導。 2.在一切學校中,必須進行馬列主義的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培養教師和學生的階級觀點、群眾觀點(集體觀點)、勞動觀點和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 3.在一切學校中,必須把生產勞動列為正式課程。 4.一切教育行政機關和一切學校,應該受黨委的領導。在一切高等學校中,應當實行... |
就近入學(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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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入學是大陸地區小學和初級中學錄取新生的一條原則。隨著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實施,這一招生作法已被廣泛地接受和採納。就近入學因而亦成為學校規劃的原則。在農村,規定小學生上學須在半徑二‧五公里以內,或步行不超過一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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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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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是高等學校內按學科、專業或相近學科專業設置的基層教學行政組織或基礎教學、科學研究及行政組織。在大陸地區高等學校中,系是隸屬於學校(院)和大學的學院的主要基層組織。系下設教研室、實驗室、研究室(所)、資料室和辦公室。系設系主任一人,亦可設系副主任若干人,分管行政、教學、科研和創收等。系主任領導或主持全系工作。由校(院)長任命,或由校(院)長提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任命,或由選舉產生。全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一般須經系務委員會或教授(師)會或其他相應組織討論決定。系的主要任務是:(1)組織和指揮本系的教育、教學和科研工作;(2)管理教師和學生的思想、教學、學習等方面的問題;(3)負責學生的招收分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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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