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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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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學中稱府衙的屬官,掌理刑法等事的推勘。《警世通言.卷二四.玉堂春落難逢夫》:「會試日期已到。公子進了三場,果中金榜二甲第八名,刑部觀政。三個月,選了真定府理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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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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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時選拔武官的科舉考試。唐武則天長安二年設武舉,為武科之始。以後歷朝皆因襲之,但不定期舉行,至明代中期始定武鄉試、武會試之制。清代沿襲,考試科目為馬箭、步箭、弓、刀、石,均名外場,又以默寫武經為內場。清光緒二十七年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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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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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舊時科舉鄉試、會試全程都分為三場,每場三天,第一場即稱為「頭場」。《儒林外史》第二回:「那時頭場,初九日,天色將晚,第一篇文章還不曾做完。」《文明小史》第三四回:「倒是那秀才賞識的史論三萬選有些用處,這才佩服他們守舊的人,到底揣摩純熟。頭場出來,很不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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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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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的數目。《元史.卷四七.順帝本紀十》:「命燕南、河南、山東、陝西、河東等處舉人會試者,增其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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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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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的魁首。明朝科舉分五經取士,第一名稱為魁首。後指鄉會試中式的前五名或將第一名除外,稱第二名至第六名為「五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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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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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舉制度中,會試的副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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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赴鹿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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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制,中舉人後六十年,再加入此科鄉試的鹿鳴筵宴,稱為「重赴鹿鳴」。中進士後六十年,再遇此科會試,稱為「重赴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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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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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武學的制度。武舉經過會試、殿試錄取的,稱為「武進士」。《聊齋志異.卷三.夜叉國》:「馳怒馬,登武進士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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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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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時代鄉會試貢院內的官員。分內、外簾,在外監試的官員稱為「外簾」,在內閱卷的稱為「內簾」。因皆不得出堂簾之外,故統稱為「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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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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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選刊鄉、會試中式考卷集結成範本者。《儒林外史》第一三回:「本坊敦請處州馬純上先生精選三科鄉會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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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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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