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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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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裡的規範、法則。《宋史.卷四二九.道學傳三.朱熹傳》:「訪白鹿洞書院遺址,奏復其舊,為學規,俾守之。」
學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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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學是教導者透過特殊程序的安排促使被教導者學習。由於社會生活中有許多非學校的教導和不符合正當教育價值的教導,故教學應有其定義上的規準,作為判斷何者真正代表教學現象。教學的重要規準有四:
  1.目的性(purposiveness):任何一種教學活動,都是有意向、有計畫和有目的的活動,而且其目的不悖離真善美的價值,教學沒有目的則效果不佳,也可能是反教育的。
  2.釋明性(indicativeness):教材的傳遞必須透過某種特殊的程序或方法之設計,以達到傳道、授業、解惑的功能。教導者對每單元的教學目標,藉明確的實驗、解釋、分析、批判、示範、證明……等方法,來引導學生作最...
  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是大陸地區國家教育委員會領導下從事教育科學研究工作的規劃,管理與協調機構。業務上受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的指導。該小組於一九八三年經教育部批准成立,一九八七年和一九九一年又分別進行了兩次人員調整,現有成員三十人,由國家教育委員會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該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1)制定全國教育科學研究計畫和發展規劃,評審確定各級各類重點研究課題。(2)制定並發布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重點研究課題指南。(3)批准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重點研究課題管理辦法以及有關的章程、規定。(4)管理各級各類重點研究課題。(5)組織鑑定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各類重點研究課題及國家教委級和青年專項等重...
〔中學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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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二十二年(1933)三月,教育部公布〔中學規程〕,分十三章,計一二○條;明定中學依據〔中學法〕第一條的規定,為嚴格訓練青年身心,培養健全國民之場所。中學分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修業年限各為三年。學生年齡標準,初中為十二至十五足歲,高中為十五至十八足歲。公立初中及高中,得附設簡易師範科及待別師範科。中學各學科除體育及軍事訓練得採用分組教學外,其他均不得合班教學。中學以男女分校或分班為原則。中學為適應地方需要,得設職業科目。中學訓育應陶融青年「忠孝仁愛信義和平」之國民道德,養成勇毅之精神與規律之習慣,除勞作科作業外,凡校內整理、清潔、消防及學校附近之修路、造林、水利、衛生、識字運動等項,皆須...
學規劃;線性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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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線性規劃】(linear programming)。
〔大學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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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規程〕係教育部根據(〔學令〕於民國二年(1913)一月頒布,計分四章二十八條,對於大學各有關事項作具體的規定。第一章〔總則〕,規定大學分文、理、法、商、醫、農、工七科,科下分門;文科分為哲學、文學、歷史學、地理學四門,理科分為數學、星學、理論物理學、實驗物理學、化學、動物學、植物學、地質學與礦物學九門,法科分為法律學、政治學與經濟學三門,商科分為銀行學、保險學、外國貿易學、領事學、關稅倉庫學與交通學六門,醫科分為醫學與藥學二門,農科分為農學、農藝化學、林學與獸醫學四門,工科則分為土木工學、機械工學、船用機關學、造船學、造兵學、電氣工學、建築學、應用化學、火藥學、採礦學與冶金學十一門。...
〔國外留學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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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外留學規程〕正式訂頒於民國二十二年(1933),其後經多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1989)年廢止;於我國近數十年來留學教育政策之演變,紀錄甚為詳盡。緣我國留學教育始於清代同治末葉,迄今已有一百四十餘年的歷史;在這將近一個半世紀中,留學政策及其實施辦法都迭有變遷。清末時期,留學教育目標並不明確,當時派遣留學生出國,一切規章悉由各省自行規定,並無全國統一辦法,留學生的數量雖多,但程度參差不齊。民國五年(1916),教育部訂頒〔選派留學國外學生規程〕,對於留學生的資格與考試已有明文統一規定。二十二年,為提高留學生素質,復根據第二次全國教育會議有關留學教育之決議案,訂頒〔國外留學規程〕四十六條,...
政和學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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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和學規為宋代州縣學之學規。據〔宋會要輯稿‧崇儒二〕,徽宗政和三年(1113)六月庚申,尚書省奏陳,行天下三舍法後,士子可由縣學、州學、辟雍而升入太學,然後命官,則縣學為升貢之本。今天下佐吏部注授多非其人,俗吏則以學為不急,不加察治,縱其犯法。庸吏則廢法容姦,漫不加省,有罪不治,以致學生近來在學毆鬥爭訟,甚至殺人。如此士失其行,官失其職,故頒下學規,以正士行。主要規定有:(1)州縣學生有犯在學杖以下,從學規;徒以上,若在外有犯,並依法斷罪;(2)州縣學生有犯,教授、令、佐、職事人不糾舉與同罪。知縣、通判失按減一等,提舉官又減一等。若故縱,並加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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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度、條文。如:「校規」、「規則」、「規章」、「法規」。
畫圓的器具。如:「圓規」、「兩腳規」。
勸告、糾正。如:「規勸」、「規過勸善」。
謀劃、設法。如:「規劃」、「規避」。
成例。如:「陋規」、「墨守成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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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如:「學習」、「好學」、「學技術」、「學而不厭」。
模仿。如:「呀呀學語」、「有樣學樣」、「九官鳥會學人說話」。
學問。如:「學術」、「博學」、「求學」、「品學兼優」、「才疏學淺」。
學科。如:「哲學」、「文學」、「科學」、「醫學」、「經濟學」。
學說派別。如:「漢學」、「紅學」、「宋明理學」。
求學的場所。如:「學校」、「小學」、「中學」、「大學」、「學堂」。
我是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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