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梟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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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酷刑。殺人取頭懸掛在木桿上示眾。《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二十人皆梟首。」《三國演義》第二回:「發張角之棺,戮屍梟首,送往京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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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斬首懸頭於木上。如:「梟首示眾」。《史記.卷八.高祖本紀》:「梟故塞王欣頭櫟陽市。」漢.曹操〈讓縣自明本志令〉:「幸而破紹,梟其二子。」
    
瀏覽人次:8086 收藏人次:3834162
頭、腦袋。如:「頓首」、「叩首」、「昂首闊步」。
領頭的人物。如:「首領」、「元首」、「首腦」。
最高的、第一的。如:「首富」、「首席代表」。
最先的。如:「首創」、「起首」。
出面告發犯罪事實。如:「自首」。
部首:依照形體條件整理文字的一種綱領。如:「這個字的部首是什麼?」
量詞。用於計算詩、詞、歌曲等的單位。如:「兩首歌」、「一首小詩」、「唐詩三百首」。
十惡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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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四曰杖刑五,自五十至于百。五曰笞刑五,自十至于五十。而蠲除前代鞭刑及梟首轘裂之法。其流徒之罪皆減從輕。唯大逆謀反叛者,父子兄弟皆斬,家口沒官。又置十惡之條,多採後齊1>之制,而頗有損益。一曰謀反,二曰謀大逆,三曰謀叛,四曰惡逆,五曰不道2>,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義,十曰內亂。犯十惡及故殺人獄成者,雖會赦,猶除名。 〔注解〕
(1) 後齊:即北齊(西元550∼557),北朝諸朝之一。北魏分裂為東、西魏後,高歡次子高洋篡東魏自立,國號齊,建都鄴(今河南安陽縣),據有今山東、山西、河南各省及遼寧西部。初期實力在北周之上,其後諸帝驕淫,寵信小人,終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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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古代的刑罰。將人體慢慢削割至死。如:「千刀萬剮」。《喻世明言.卷二六.沈小官一鳥害七命》:「黃大保、小保,貪財殺父,不分首從,俱各淩遲處死,剮二百四十刀,分屍五段,梟首示眾。」也稱為「凌遲」。
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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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五種輕重不等的刑法:(1)秦以前為墨、劓、剕、宮、大辟。《書經.舜典》:「汝作士,五刑有服。」漢.孔安國.傳:「五刑,墨、劓、剕、宮、大辟。」(2)秦漢時為黥、劓、斬左右趾、梟首、菹其骨肉。《漢書.卷二三.刑法志》:「令曰:『當三族者,皆先黥、劓、斬左右止、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舌。』故謂之具五刑。」(3)隋唐以後為死、流、徒、杖、笞。《舊唐書.卷五○.刑法志》:「有笞、杖、徒、流、死為五刑。」(4)現行刑法分為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罰金五項。
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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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繩索繞緊脖子而死。《三國演義》第一九回:「操令將呂布縊死,然後梟首。」《初刻拍案驚奇》卷七:「玄宗幸蜀,六軍變亂,貴妃縊死,乃有應驗。」
處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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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以死刑。《五代史平話.周史.卷上》:「乞將劉銖押赴市曹處斬,梟首于市。」《西遊記》第一一回:「不期他犯罪當刑,該我那人曹官魏徵處斬。」
戮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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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辱死者的屍體,作為懲罰生前的罪惡。《晉書.卷九八.列傳.王敦》:「王敦滔天作逆,有無君之心,宜依崔杼、王淩故事,剖棺戮屍,以彰元惡。」《三國演義》第二回:「發張角之棺,戮屍梟首,送往京師。」
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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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讓眾人觀看,通常含有警誡之意。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捷悟》:「人餉魏武一桮酪,魏武啖少許,蓋頭上題『合』字以示眾。眾莫能解。」《西遊記》第九回:「先將李彪釘在木驢上,推去市曹,剮了千刀,梟首示眾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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