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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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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藝術造型或表達創作理念等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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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描述類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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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描述類目(Categories for the Description of Works of Art,簡稱CDWA)是由美國蓋堤研究所(Getty Research Institute,簡稱GRI)的藝術資訊任務小組於1990年代初期所研發完成的詮釋資料格式,最新版本修訂於2009年6月,其中文版已由中央研究院暨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後設資料工作組」完成。CDWA旨在為藝術資料庫的內容提供一個清晰的概念架構,以供藝術作品、建築、物質文化、群組藏品及其相關影像之描述與檢索。該套詮釋資料格式是以學術研究的需求與觀點發展而成,並進而延申至提供博物館、展覽與保存的需求。CDWA總計...
Harpring, P. (2009). Categories for the Description of Works of Art. Retrieved March 15, 2012, from http://www.getty.edu/research/publications/electronic_publications/cdwa/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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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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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用最簡單、最平常的話來定義,便是創造優美事物的一種嘗試。這些事物能滿足我們的美感。而美感,是當我們能透過各種感官知覺,欣賞到事物形態上的和諧一致時,方能得到滿足。
幾世紀以來,藝術家運用許多不同的技巧來創造能滿足美感的藝術作品。最廣為各機構收藏、貯存、展示及外借的藝術媒體,包括油畫、版畫原件、水彩畫、樹膠水彩畫(Gouache)、蠟筆畫、素描、雕塑、以及手工藝原件。 繪畫可以定義為在二維平面上用線條及顏色使景物再現的藝術。油畫則是利用工具(通常是鬃刷)將溶在亞麻仁油或其他油中的顏料一層層塗上具有吸收力表面(通常是帆布)的一種藝術。水彩是將顏料與水調和作畫,... |
複製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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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製藝術品係指藝術作品的二次產品,通常以機械方式再製,並做為商業的發行。包括:拼貼畫、鑲嵌細工、織物、印刷、水彩畫和油畫的複製。
複製裝飾品及裝飾設計可遠溯至史前文化時期,至於西方藝術作品的二次複製是直到紙張變得平價和充裕之後才開始廣泛傳布。在紙張使用之前,藝術品的再製只有藉由摹倣者,但在將原品複製在畫布的過程中;往往會與原畫略有出入。 15世紀,紙張變得相當容易獲得之後,首次大量生產之複製品是經由木刻版印刷而來,稍後的銅版印刷則能加強對原作細部上的倣摹。但不論木刻版或銅版印刷都只能採單一顏色的複製(通常為黑色)。 在16、17世紀時,雕版印刷的技... |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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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類的總稱。如:「貨品」、「贈品」、「物品」、「商品」、「成品」。
等級。如:「上品」、「下品」、「極品」。
人的德行。如:「人品」、「品格」、「品行」、「品學兼優」。
細辨滋味。如:「品茶」、「品味」、「品嘗」。
評判。如:「品詩」、「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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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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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一辭的定義相當紛歧。最廣義的藝術定義為:凡是含有技術與思想的活動及其產物,都是藝術。這種定義實與「技術」無異,雖能涵蓋藝術的範疇,卻很難凸顯藝術的特質。
歷來對藝術的概念,大概可歸為六項。 1.藝術之特徵在於產生美:這是古典的定義,主張藝術乃是人類一種有意的活動,其目的在達成美。 2.藝術之特徵在於再現,或再造現實:這種定義係基於「藝術模仿現寶」之藝術理論。 3.藝術之特徵便是形式的創造:藝術乃是將形式賦予事物。 4.藝術之特徵便是表現:這種定義將注意力從活動轉移到主體上,並且集中於藝術家的立意上。 ... |
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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