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庫查詢時間:593.757 ms
共 8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排序方式:
關鍵字 |
搜尋次數 |
關聯性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附加稅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國家主要徵收的稅外,所加徵的稅,稱為「附加稅」。
|
加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增多。如:「增加」、「加班」、「加級」、「加倍」、「加薪」。
算法上指兩數目的結合。如:「三加五等於八。」
施。如:「加害」、「不加思索」、「特加注意」、「加以救援」。
安放、冠上。如:「加冕」、「加上標記」。
|
附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依傍、依靠。如:「依附」、「歸附」。
相黏不分。如:「附著」、「黏附」。
接近、靠近。如:「附近」、「附在他耳邊低語。」
應和。如:「附和」、「附議」。
增加、連帶的。如:「增附」、「附帶」、「附設」、「附加」、「附件」。
|
稅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政府向人民徵收的財賦。如:「所得稅」、「營業稅」、「地價稅」、「贈與稅」、「遺產稅」。
|
附加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附帶或額外加上。如:「香菸外盒上都會附加一段警語,提醒吸菸有害健康。」
|
平衡稅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進口國家為保護本國產品,因而對出口國家的進口貨物乃徵收保護本國性的附加稅。也稱為「平衡關稅」、「抵銷關稅」、「抵銷稅」。
|
火耗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碎銀經火鎔鑄成銀錠或元寶過程中,所生的損耗。亦指州縣政府為彌補鑄幣損耗而徵收的附加稅。見《文獻通考.卷九.錢幣考》。
|
二五附稅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針對進口洋貨所徵的附加稅。其稅率普通品為百分之二點五,當正稅之半。奢侈品則再加百分之二點五,與正稅相等,故稱為「二五附稅」。我國在關稅自主前曾以此為過渡辦法。至民國十八年國定稅則實行,始廢除。
|
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