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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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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指夫妻雙方各有工作,有兩份薪水收入的家庭。如:「政府應以良好的托育政策,協助解決雙薪家庭的育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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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的地方。如:「家庭」、「回家」、「家破人亡」。
屬於家裡的。如:「家產」、「家當」、「家人」、「家業」、「家事」。
家中飼養的。如:「家畜」、「家禽」。
稱專業人才。如:「專家」、「科學家」、「教育家」、「文學家」。
經營某種行業或具有某種身分的人。如:「漁家」、「商家」。
營業場所。如:「酒家」。
學術流派。如:「道家」、「一家之言」、「百家爭鳴」。
自稱或稱別人。如:「自家」、「咱家」、「哀家」、「姑娘家」、「小孩子家」。
對人謙稱自己的親長。如:「家父」、「家母」、「家兄」。
量詞。用於計算家庭、店鋪、大型企業等的單位。如:「十家住戶」、「三家報社」、「開了三家分公司。」、「只此一家,別無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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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牆內,正堂之前的空地。如:「庭院」、「庭園」、「中庭花園」。
寬闊的地方。如:「大庭廣眾」。
家。如:「家庭」、「庭訓」。
法院審理案件的地方。如:「法庭」、「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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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兩隻。如:「雙手」、「雙眼」、「雙峰駱駝」。
偶數的。與「單」相對。如:「雙數」、「雙號」。
加倍的。如:「雙薪」、「雙份」、「雙料」。
量詞。用於計算成對物品的單位。如:「一雙鞋」、「兩雙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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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柴。如:「薪柴」、「杯水車薪」、「抱薪救火」。
待遇、工作酬勞。如:「薪水」、「底薪」、「月薪」。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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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以婚姻、血緣、收養或同居等關係為基礎而形成的共同生活單位。
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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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1 定義2 家長的類型與互動方式3 關鍵字4 參考資料 定義學生來自不同的家庭,有雙薪家庭,也有為數不少的單親家庭,除了家庭的婚姻狀況外,家庭成員人數及組成結構,如祖父母、繼父母、叔叔、伯伯姑姑、阿姨、舅舅、兄弟姐妹等,以及家長的社會經濟地位、文化背景、教育程度、教養態度和方式、對學校的看法均有所不同。教師對於學生的家庭背景,應了解有上述因素的複雜性,學生所表現出來的行為不能簡單化約成是一、兩個家庭因素所造成的。《民法》第1122條規定:「稱家者,位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第1123條規定:「家置家長...
資源交換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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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上擁有較多資源,而在經濟上依賴他的妻子只好用投入家事的勞力來換取經濟資源。在此學說的推論下,當雙薪家庭中夫妻的薪水相近時,則彼此間的家務分工便會趨於平等,結構權力上的分配亦同。此即是說,當夫妻彼此之間的經濟能力相近時,雙方對家庭中重大決策也會有相近程度的影響力、決定權。註2 參考資料註1:王振寰.瞿海源主編,《社會學與台灣社會》(臺北:巨流,2009三版)。註2: 盧惠芬,《家庭型態與夫妻決策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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