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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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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人支付。如:「他這餐飯的費用由我來幫他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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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予、給予。如:「交付」、「托付」、「付出」、「付諸一炬」。
支出錢款。如:「給付」、「付款」、「一次付清」。
量詞。用於計算成組成套物品的單位。通「副」。如:「一付眼鏡」、「兩付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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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歷史的某一時段。如:「朝代」、「清代」、「現代」、「近代」。
替代、替換。如:「代課」、「代勞」、「代表」、「代號」、「取代」。
接替。如:「瓜代」、「父死子代」、「新陳代謝」。
量詞。用於計算輩分的單位。如:「他家四代祖孫都從事同一行業。」
十二年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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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權,不強迫入學。受教育,是學生的權利而非義務。 免學費本階段採有條件免學費,但仍須繳納雜費、代收代付費及代辦費。 公私立學校並行本階段設立主體,採公立學校(國立、直轄市立、縣市立)與私立學校並行。對於獲學費補助私立學校,與公立學校之辦學需同受嚴格監督與評鑑,以確保教學正常與辦學品質。 學校類型多元本階段實施機構,包括高中(含實驗中學、完全中學、綜合高中)、高職、五專前三年、特殊學校及進修學校,另允許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普通與職業教育兼顧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重視以學生中心的教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將提供國中畢業生依其...
高級中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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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參與,與學生重補修、辦理招生、甄選、實習、實施推廣教育等所獲之收入及其相關支出,應設置專帳以代收代付方式執行,其賸餘款並得滾存作為改善學校基本設施或充實教學設備之用,不受預算法第十三條、國有財產法第七條及地方公有財產管理相關規定之限制。前項收支管理作業規定,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第 27 條私立高級中學,除適用本法外,並依私立學校法辦理。第 28 條本法修正施行前之省立高級中學,其變更或停辦,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第 29 條國防部為培育軍事人才設立之高級中學教育校班,準用本法之規定,並兼受中央主管教育行...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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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權,不強迫入學。受教育,是學生的權利而非義務。 免學費本階段採有條件免學費,但仍須繳納雜費、代收代付費及代辦費。 公私立學校並行本階段設立主體,採公立學校(國立、直轄市立、縣市立)與私立學校並行。對於獲學費補助私立學校,與公立學校之辦學需同受嚴格監督與評鑑,以確保教學正常與辦學品質。 學校類型多元本階段實施機構,包括高中(含實驗中學、完全中學、綜合高中)、高職、五專前三年、特殊學校及進修學校,另允許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普通與職業教育兼顧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重視以學生中心的教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將提供國中畢業生依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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