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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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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私語。《史記.卷八.高祖本紀》:「誹謗者族,偶語者棄市。」《聊齋志異.卷二.聶小倩》:「(甯采臣)見短牆外一小院落,有婦可四十餘,又一媼衣𪑦緋,插蓬沓,鮐背,龍鍾,偶語月下。」也作「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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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如:「語言」、「國語」、「千言萬語」。
說話。如:「默默不語」、「不言不語」、「語無倫次」。
傳達訊息的動作或信號。如:「旗語」、「手語」。
蟲鳥的鳴叫聲。如:「鳥語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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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對的。如:「偶坐」。《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
約法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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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休舍,樊噲、張良諫,乃封秦重寶財物府庫,還軍霸上。召諸縣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偶語者弃巿。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1>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2>罪。餘悉除去秦法。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且吾所以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諭之。秦人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饗軍士。沛公又讓不受,曰:「倉粟多,非乏,不欲費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為秦王。 〔注解〕 (1) 法三章: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三事。 (2) 抵:相當、對等。
明鏡高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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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集權中央;統一度量衡與文字;開闢馳道,修築長城,以鞏固國防;為消除反側與箝制思想,沒收民間兵器,偶語詩書者棄市,又有焚書坑儒之事。五度巡行天下,北逐匈奴,南征百越。於始皇三十七年,死於巡遊途中。 (6) 宮人:宮女的通稱。
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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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不實言論而損壞他人名譽。《史記.卷八.高祖本紀》:「誹謗者族,偶語者棄市。」《紅樓夢》第九回:「那些不得志的奴僕們,專能造言誹謗主人。」
秦鏡高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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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集權中央;統一度量衡與文字;開闢馳道,修築長城,以鞏固國防;為消除反側與箝制思想,沒收民間兵器,偶語詩書者棄市,又有焚書坑儒之事。五度巡行天下,北逐匈奴,南征百越。於始皇三十七年,死於巡遊途中。 (6) 宮人:宮女的通稱。
鮐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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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年老的人氣色衰退,皮膚消瘦,背若鮐魚。三國魏.曹植〈魏德論〉:「鮐背之老,擊壤而嬉。」《聊齋志異.卷二.聶小倩》:「(甯采臣)見短牆外一小院落,有婦可四十餘,又有一媼衣𪑦緋,插蓬沓,鮐背龍鍾,偶語月下。」也作「駘背」。
殺人如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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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集權中央;統一度量衡與文字;開闢馳道,修築長城,以鞏固國防;為消除反側與箝制思想,沒收民間兵器,偶語詩書者棄市,又有焚書坑儒之事。五度巡行天下,北逐匈奴,南征百越。始皇三十七年死於巡遊途中。 (2) 慧星:環繞太陽運行的小質量天體。主要分為彗核、彗髮和彗尾三部分。其外貌和亮度均隨著與太陽距離的遠近而發生變化。軌道是以太陽為焦點的圓錐曲線。以拋物線居多,橢圓次之,雙曲線最少。解體後轉化為小行星或流星群。中古時,彗星的出現常被視為災禍、戰爭的不祥之兆。 (3) 竟天:布滿整個天空。 (4) 六王:戰國時代的楚、齊、燕、韓、趙、魏六大國。 (5) 攘:排斥、排擠。 (6) 四夷:東夷、...
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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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於鬧市執行死刑,並將屍體棄置街頭示眾,稱為「棄市」。語本《禮記.王制》:「刑人於市,與眾棄之。」後用以代稱死罪。《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三國演義》第一一五回:「卒非撻妻之人,面非受刑之地,合當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