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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工作量(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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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齊翔和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學工作量係指教師教學工作的定額。 確定教學工作量是學校教學管理的一項措施,目的是激發教師的積極性,保證教學任務的完成。大陸地區各級各類學校都根據定編、定崗的要求,對每位教師承擔的各項工作(主要是教學工作)訂有確定的工作定額(如每週任課若干課時)和質量要求,並有相應的計算方法,定期考核教師完成教學工作量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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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學工作量(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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