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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數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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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zhào shù |
解釋:
按照原來的數目。《儒林外史》第四三回:「本該將你們解回江都縣照數追賠,這是本縣開恩,恕你初犯!」《紅樓夢》第二五回:「你先拿些去,下剩的我寫個欠銀子文契給你,你要什麼保人也有,那時我照數給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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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照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