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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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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shàn yǎng fèi |
解釋:
指離婚後一方給予他方維持生活之費用。依《民法》規定,僅在法院判決離婚之情形,無過失的一方,因離婚導致生活困難時,得向他方請求維持生活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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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贍養費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