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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會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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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各部及其他直屬機構的最高長官。如:「立法院開會時,中央各部會首長都依例列席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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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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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指檢察官或自訴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刑事被告於調查犯罪證據,公開言詞辯論後,依法科以刑罰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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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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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決策依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2項之規定,考試院正、副院長各一人及考試委員十九名均由總統提名,立法院之同意。而關於考試院之政策或相關之重要事項皆須經由考試院會議決定,其決策過程為正、副院長、考試委員及考銓部兩部部長於考試院會議中共同為之,由此可知考試院為一合議制機關。考試院下隸屬機關則有考選部、銓敘部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等。考選部負責主管公務人員考試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等各式國家考試,而銓敘部則負責公務人員之銓敘、撫卹、退休及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等法制事項,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負責有關公務人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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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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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司法審判權,在法院依法裁量刑責的人。[例]法官判案時必須公平、公正,不可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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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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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宣佈解嚴、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1988年開放報禁。1988年病逝於台北榮民總醫院。職務在司法院長林洋港監誓下,由副總統李登輝依憲宣誓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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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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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法律、解釋法律及決定某種行為是否合法之權,為中央政府五種治權之一。在國父所倡的五權憲法中,司法權與行政、立法、考試、監察四權並立,由司法院及各級法院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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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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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中以第三種說法最具代表性。(註1)社會國係指國家對於社會正義、公共措施及社會安全,透過制定規範、法院判決、收取稅捐及提供給付等方式對人民負責。 社會國的內涵一、社會形成現代社會國家具有權力同時也負擔義務,尤其在社會及經濟之領域中,其積極作為已促成社會形成。如國家一方面向人民收取租稅,另一方面則透過減稅或補助等作法直敘對整體經濟程序干預。二、社會安定社會安全係指國家必須保障人民之基本尊嚴,以此作為其生存之條件,減輕或是避免人民面臨經濟之困境。此指之社會安全包括對老年、疾病、殘障與失業者提供之社會保險;對社會生存最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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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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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聽訊息。如:「法院開庭審理時,警方傳令當事人出庭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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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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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侮辱。[例]他不願無端受辱,所以一狀告到法院,追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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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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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告對受裁判者的判決。如:「由於罪證不足,法院宣判被告無罪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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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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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